广电总局下发文件:《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
2021-04-28 10:34:17来源:众视网 热度:
2010年,广电总局下发文件:《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
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将采取“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管理模式,分别颁发内容服务和集成业务两类牌照。内容服务商提供节目资源;集成服务提供商建立平台,负责向互联网电视输出节目。
以下是原文内容:
广电总局日前发文,对互联网电视将采取“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管理模式,不能擅自通过电视上公众互联网。
未来,每台互联网电视必须植入集成业务公司的客户端,且所有彩电厂商自建平台都需要关闭,并切换到现有牌照运营商的系统平台上,以保证运营可控。迅雷、PPS等无互联网电视牌照的企业,不能再与彩电厂商进行内容合作。
“一管就死,一松就乱”,广电严控内容后,互联网电视还能有多大吸引力?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用了互联网电视,但还是只能看电视台的那些频道,有什么意义呢?“最多就是多了三个频道,中国网络电视台、百视通和华数传媒。”
广电严把内容关牢牢掌控产业控制权
根据广电总局下发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两大文件,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将采取“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管理模式,分别颁发内容服务和集成业务两类牌照。内容服务商提供节目资源;集成服务提供商建立平台,负责向互联网电视输出节目。
目前,“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已经颁发给央视旗下的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旗下的百视通及华数三家公司,估计该牌照最多发放5张;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暂未颁发,可能会发放给地方广电播出机构如湖南卫视、广东卫视等。
清一色的“广电国家队”将使互联网电视产业控制权牢牢握在广电手中。根据广电总局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和与其相对应的互联网电视机客户端必须是完全绑定的关系,平台对植入电视机中的客户端的控制和管理要具有唯一性,且每台互联网电视必须植入集成业务公司的客户端。
此前已经销售出去的互联网电视,由于大部分都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广电总局要求生产厂家用半年左右时间进行技术改造。而对于新生产的互联网电视终端,要求采用持有“集成业务”牌照的机构重新定制、设计的客户端。“持有集成业务牌照的机构要对与其连接的互联网电视节目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不得与未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所建设的节目服务平台相连接”,需确保“安全、可靠、可管、可控”。
广电这一举措,明确了未来互联网电视仍将由广电系经营,保证了其主导控制权。
彩电厂商投入增大“必须选,且只有三家可选”
互联网电视政策频频出台,彩电厂家备感压力。
根据规定,互联网电视厂商所有自建平台都需要关闭,并切换到现有牌照运营商的系统平台上,以保证运营可控。而目前只有包括中国网络电视台在内的三家企业拥有集成业务牌照,彩电厂商面临“必须选,且只有三家可选”的境地。
“互联网电视的宗旨是打造家庭互动娱乐平台。最初彩电企业纷纷与迅雷、PPS以及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建立合作,这些视频内容对电视节目形成了一定冲击,新颖的主动收看形式吸引了广大消费者的眼球。但在‘国字号’牌照发放压力下,迅雷、土豆等网站面临‘无证经营’的尴尬。”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用了互联网电视,但还是只能看电视台那些频道,有什么意义呢?“最多就是多了三个频道,中国网络电视台、百视通和华数传媒。”
更有悲观评论称,此系列规范更多针对视听节目,在产业初期采取了从紧的思路。“虽说其出发点是希望此产业健康发展,而非简单管制,但结合中国的特殊国情,互联网电视产业也随着政策的具体和细化,显得越加复杂。其具体的发展形态已离原本设想中的互联网电视渐行渐远,更类似是边缘化了电信运营商的IPTV模式。” (本条消息来自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吴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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