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杨玲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玲玲违反政治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违规滥发和领取奖金,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不按规定及时解决单位长期欠缴职工医保和社保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下属单位项目投资;违反生活纪律,家风败坏,对家人失管失教,指使家人代为收受贿赂,帮助家人谋取不法利益,与家人串供、转移隐匿赃款赃物;杨玲玲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玲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单位“一把手”,理想信念丧失,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任人唯财唯亲,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决定给予杨玲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杨玲玲简历
杨玲玲,女,汉族,1956年11月生,江西临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2月至1998年8月历任江西电视台编辑、新闻部副主任、主任、主任编辑;1998年8月任江西电视台副台长;2000年8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2003年12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2005年5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2009年2月任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2012年4月任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2013年12月任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党组成员、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2017年3月,被聘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参事。
责任编辑:张晓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