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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良好秩序,切实落实《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总局17号令)和《广电总局关于禁止播出虚假违法广告和电视“挂角广告”、游动字幕广告的通知》(广发社字〔2005〕547号)等文件的要求,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元旦及春节期间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元旦及春节假日期间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监管重点(一)所有冠名标志是否符合规定;(二)公益广告播放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三)黄金时间播放影视剧是否违规插播广告,其它时间播放影视剧插播广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广电总局30日公布,截至8月28日,全国地市级以上电视台中违规播出电视购物节目的频道减少了147套,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整顿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初显成效。之前,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8月初,广电总局对全国地市级以上电视台共计1117套自办频道进行了全面监看,发现大多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自查停播了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节目,但仍有各级电视台的224套频道播出违规电视购物节目。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屈建民介绍,各级工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监测,对未按文件规定停播的播出机
平面和网络媒体违规资讯广告将有相关规定本报讯(记者廖爱玲)在下达五类电视购物节目禁播令一个月后,国家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公布,截至8月28日,全国地市级以上电视台中,违规播出电视购物节目的频道已经从224套减少到77套。工商总局还表示,将与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协商出台对平面和网络媒体上违规资讯广告的相关规定。据广电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今年8月1日起,广电总局对全国地市级以上电视台共计1117套自办频道进行了全面监看,大多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自查停播了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节目,近一个月来,广电总局对违规播出机构下发书面告诫书406件、整改通知书13件,目前违规频道数量从之前的224套已减少到
1月17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通报说,自《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总局17号令)颁布以来,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以“整顿秩序,规范发展”为主线,严格依法依规管理,使广告播放秩序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度有较大提高,提升了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确保了广播电视广告收入的稳步、健康增长。特别是2006年,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各级管理部门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和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五类电视购物节目进行了集中清理和整顿。各级管理部门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