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信源编码 传输 FTTH 三网融合
新的信源编码压缩技术
数字电视得以实用,得益于压缩编码、信道编码和数字调制等技术的发展。现今信源编码都采用MPEG-2标准,MPEG-2是一种成熟的技术。标准反映了技术发展的成熟性和先进性,它不可能一成不变。随着技术的发展,新标准不断涌现,它是对先前标准的继承和改进。有的新标准可以向下兼容旧标准,比如:彩色电视标准可以兼容黑白电视标准,MPEG-2可以兼容MPEG-1;有的则不能,比如:数字电视不能兼容模拟电视(并存是另一回事),DVB-S2不能兼容DVB-S等。从技术上讲,只要不推翻早期标准的总体框架和结构,向下兼容就容易做到。对广播电视来说,遵循向下兼容的原则,在上世纪中、末期也许是必要的,但是在信息都以0、1为基元来组合传输的数字化时代则不然。试想:一种编码效率高、视频质量更好的标准,为何要去兼容比它差的旧标准呢(存在过渡期是合理的,但不会太长)?MPEG-2标准是1994年推出的,有人估计其使用寿命为10~12年。近10年来编码技术的不断进步,MPEG-2已经呈现出落后和不足。在过去“隔行如隔山”,各行各业的标准可以互不相关(比如广电和邮电);“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是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未来的新标准就不能只顾一方了。MPEG-2是以电视图像信号为基本对象而开发的,目前来看显然具有局限性,不能满足“三网融合”时代的要求。国际上正在研究制定的MPEG-4、AVC/H.264和我国自主制定的数字音视频编解码压缩标准AVS(据悉可能作为信息产业的行业和国家标准),都是将来可能取代MPEG-2的新技术、新标准,其压缩编码效率要比MPEG-2高出2~3倍。据报道,微软的压缩编码格式WM9可实现以1.5Mb/s来传送HDTV。由此看来,如果制造厂商(当然也包括运营商)还在以MPEG-2为核心的数字设备上下功夫,倒不如把精力投到对新技术的储备上(用“储备”两字是因为上述种种方案尚未成最后定局),否则新“魔方”效应必将重演。笔者的意思是,既要把握眼前的机遇,更要前瞻技术发展趋势,以便作好各方面的储备。
有线网络传输标准的趋向
启动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前题,是要确定网络传输标准。有线网络前端平台采用什么样的传输标准,是决策上的一件大事。现在面临的难题是:要按照时间表尽快推动整体转换,采用DVB-C作为过渡方案是一个良策;但DVB-C的核心技术是基于电视图像压缩的MPEG-2,这种传输体制已经不适合(也不经济)传输数字多媒体信息(包括视频、音频、图形、文件、数据等内容),DVB-C已经趋向落后,必将被新的标准体系取代。而何时取代是当前制造产业界(也包括广电运营商)最为困惑的问题;另一问题是:未来的方向是在国外标准后面跟着跑,还是靠自力更生(当然不是排斥借鉴,闭门造车)?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宿忠民司长在2004年底召开的“中国数字音视频标准与产业论坛”会上指出:“国内企业不应总是对标准的制定持观望的态度,要用标准带动产业,以产业带动市场,政府只是起辅助、引导作用。我国的标准研发机构主要是大专院校而非运营制造商”。从我国已经制定的广电数字技术标准来看,基本上是由政府部门主导;而国外标准的制定大都是由企业联合来主导的。在这个标准换代、产业崛起的历史时期,国内厂商能否自发地主动联合起来(我强调的是联合,而不是集团、行业之间的竞争和垄断),和运营商一起向开发具有我国特色的新技术、新标准进军?
一家国外企业──爱迪德公司(Irdeto Access)在2004年3月从市场环境发展出发对我国发布了一份称之为白皮书的报告,提出“推动数字化行业发展的动力”的看法。当然,这个报告是围绕该公司利益出发的,但也不无道理。我国的企业,特别是一些著名的大企业和协会,为什么不能联合起来,每年向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一两本白皮书、黄皮书供上级领导机关参考?有关协会、学会更应当肩负起这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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