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文新广局,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广西文化产业集团,区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高清电视发展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实施责任机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加快推进我区高清电视建设发展。
广西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18年11月29日
广西高清电视发展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高清电视的发展,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新广电发〔2017〕250号)精神,发展高清电视是总局确立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其推进时间表、任务书已经明确,基本规范和原则已经确定,现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有关高清电视发展的规划要求,通过省、市、县高清化改造和建设,以播出机构的高清制播体系升级改造、有线网络公司高清机顶盒推广为重点,构建符合我区实际的高清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接收、运营、服务、监管体系,加快我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转型、智慧融媒体建设、高清超高清电视发展,促进我区电视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深化电视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美好生活需要。
二、我区高清电视发展现状
经过技术积累和探索,广西各级电视机构都积累了一定的高标清制播经验,增强了发展高清电视的积极性,高清电视作为推动传统广播电视行业转型升级,提高传播力、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手段这一理念逐渐成为广播影视部门的共识。广西各级电视台的高清节目制作能力已形成一定规模,社会高清节目交易市场逐渐规范,高清节目资源有了充分的保障。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增加高清节目接入、传输的投入和高清机顶盒推广,为下一步发展高清电视创造了较好的技术基础和用户环境。
目前高清电视发展已经具有较好的基础,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区高清电视整体发展速度不快,高清用户总体规模与发达省份和“十三五”规划要求仍有差距;二是不同层级、不同区域的电视台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三是高清电视的制作、播出、传输机构和体系的一体化协调发展程度不够,高清播出能力存在欠缺;四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原有的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不适应目前的发展实际,需要调整、规范和完善。
三、工作目标
(一)广西广播电视台高清电视发展规划。
2018年,广西广播电视台除购物频道以外,所有在播入网的卫视频道、地面频道实现高标清同播,高标清同播率达到百分之百。规范高清频道的呈现样式,杜绝播出质量不达标、不符合幅型要求的节目送播。广西卫视频道播出素材高清率基本达到百分之百,高标清同播频道之间实现相互依托、相互促进、良性互动,不以发展高清电视的名义增办频道,其他高标清同播频道,影视剧、广告、气象预报基本实现全高清播出。2018年完成卫视高清频道上星传输资格审批、配套传输系统的建设等工作。
2019年除乐思购频道外所有高标清同播频道实现同播率百分之百,素材高清率百分之百。2020年广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出系统、传输系统、制作系统、媒资系统、演播室实现全高清节目的采编、制作、播出、传输,全频道实现高标清同播,同播率百分之百,素材高清率百分之百。
(二)广西市级电视台高清电视发展规划。
2019年,区内较发达市级台所有频道基本实现高标清同播;2020年,区内其他市级台的主要频道实现高标清同播。同时,2020年区内市级台的转播系统、制作网、媒资网、演播室基本实现全高清节目制作、存储、传输。经批准实施高标清同播的高清频道或直接调整为高清播出的频道,其所播的节目,特别是影视剧、天气预报和广告,必须全高清播出,其同播率达到百分之百。
(三)广西县级广播电视台高清电视发展规划。
鼓励县级台进行高清化改造。县级台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县级台:2018年,基本实现高清节目制作和存储;2019年,基本完成高清播出系统升级改造;2020年,完成新闻节目、专题、广告、天气预报等节目,以及通过购买和引进的其它节目必须全高清播出,其同播率达到百分之百;同时经批准保留整套电视频道的县级台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高标清同播。
(四)广西广电网络公司高清电视发展规划。
2018年完成近100万个标清单向机顶盒更换,2019年完成50万个标清单向机顶盒更换。争取到2020年完成所有的标清单向机顶盒更换工作,实现前端平台和传输网络升级,实现全网高清化。
2019年实现广西所有乡镇骨干传输网络联网,具备多业务传输所需的接入网承载能力, 同时在新建小区和农村网络采用IPON技术的光纤入户接入方式,终端具备超高清接收能力。
(五)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高清电视发展规划。
2019年,启动高清电视监管平台的筹建工作,实现对广西广电网络公司播出总平台的广西卫视高清频道、南宁网络分公司播出分平台的市级台电视高清频道播出安全、内容安全的监管。
2020年,实现对广西卫视高清频道,其它地面高清频道,以及除南宁市外其他13个市级网络分公司播出分平台的市级台主要频道高清电视播出安全、内容安全的监管,实现对广西广电网络公司播出总平台的中央台、外省卫视高清频道的播出安全监测监管。
四、具体举措
把发展高清电视作为工作重点,围绕广播影视工作大局,按照“鼓励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和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推进从制作、播出到传输、接收等环节的一体化发展,采取现有频道高标清同播方式,明确同播的规范和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因势利导、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坚持内容生产和制播、传输、接收并重,从总体上提升广播电视服务水平。高清电视建设涵盖采编、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等各个环节,实施重点主要为:
(一)加强高清演播室、高清非编网、高清播出系统的升级改造。各级播出机构要加快台内数字化改造,加快高清电视节目采集、制作、播出系统的建设;各级播出机构要加快电视频道高清化转换进程,对已批准实施高标清同播的高清频道或直接调整为高清播出的频道,要确保高清率、高标清同播率符合国家标准;条件已成熟待申请高标清同播或调整为高清播出的频道,要加快推进步伐。
(二)重视制作流程、制作理念、制作工艺的改进,不断提高高清节目质量,加大高清节目的供给。高清电视的制作、播出应遵循《广电总局关于电视台高标清同播节目制作、播出技术要求的若干意见》(广发〔2010〕34号)的要求,确保技术质量。(见附件)
播出高清节目应在屏幕右上角标注“高清”字样,播出非高清节目不得标注“高清”字样。
继续加强高清人才的培养,提高高清节目的制作能力,夯实高清电视发展的技术、人才基础,为高清电视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要不断加大电视剧、动画和专题片、纪录片等节目的高清制作比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规范高清节目的制作、引进和交易,增加高清节目供给。有关单位在引进境外影视剧时应优先考虑高清版本,引进高清影视剧数量和比例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三)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传输手段,大力提高有线网络高清机顶盒普及率,推动高清电视进入千家万户。鼓励符合条件的有线数字付费频道申请高清播出,鼓励购物类有线数字付费频道申请高标清同播。扩大渠道,积极引入合法高清节目源,向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多彩、品质精良的高清节目,更好满足用户对高清电视个性化、多样化的收视需要,确保网内传送的高清频道和视频点播业务合法合规,加快标清节目在点播媒资库中的淘汰数量,提高点播类节目高清节目的比例。对网内传输频道进行排序时,要确保高清频道集中列入传输节目表的主要和靠前位置,确保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西广播电视台高清频道和当地市、县高清频道优先,确保广西卫星高清频道、市、县高清主频道采用广播方式播出。2020年后满足区、市、县电视台所有高清频道广播方式播出能力。
(四)积极推进融合媒体云平台建设。由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牵头,利用广西广电网络公司网络、资金、场所、技术优势,整合区、市、县级广播电视资源,建设覆盖全区的广西广电融合媒体云平台,实现 “多源汇聚、共平台生产、双向融合、一机多工、一稿多发、编生一体”,鼓励市、县电视台利用媒体云平台进行高清节目制作和播出。
(五)加强高清电视监管体系建设。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统筹高清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运营、服务和监管等方面工作。完成监管平台的搭建,实现对中央台、外省卫视、广西全区14个地市主要频道高清电视播出安全、内容安全的监管,确保内容导向安全、技术安全和节目播出安全,确保高清频道的同播率、高清率、呈现样式和播出质量达标。要严格按程序要求规范高清电视的审批管理,加快高清频道等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得借发展高清电视的名义擅自开办频道或违规开展高标清同播。
(六)积极推进4K超高清电视试点。深入贯彻广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新闻出版影视“十三五”规划等发展战略,积极开展4K超高清电视节目制播和传输试验;鼓励具备条件的播出机构探索建立超高清电视播出系统,在条件成熟时,适时申请开展4K超高清电视频道试点;鼓励有线电视网络开展4K超高清电视直播及视频点播业务。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宣传、财政部门等汇报沟通高清电视发展问题,按照中央关于“积极支持主要媒体的发展,合理保障主要媒体经费需求”的精神,积极争取各级对高清电视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高清电视发展列入当地“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范畴,通过政府专项补贴、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多种渠道,以播出机构的高清制播改造、有线网络公司高清机顶盒置换推广为重点,为播出机构、传播机构全面推进高清化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保障。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传输机构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高清电视发展实施方案。
(二)开展技术服务。高清电视的发展涉及高清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运营、服务和监管等多方面的工作,技术含量高,涉及领域多,各级广电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在高清电视发展的技术创新、贯彻标准化和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三)加强人才培训。通过设置专业培训班、定期轮训、鼓励相关人才参与相关学历学习、技能培训等,加强高清技术所需专业人员的培训。积极将高清化建设人才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纳入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并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有力平台和上升渠道,确保专业技术队伍的稳定。
(四)建立督查机制。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将定期开展专项调研督查和工作推进进度通报工作,对推进缓慢、执行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各级各部门在发展高清电视过程中,要加强研究、总结经验,有关情况和意见请及时向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反馈。
附件:广西高清电视节目制播技术指导规范
广西高清电视节目制播技术指导规范
一、幅型变化原则
根据广电总局《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建设白皮书——电视台高标清同播技术策略研究》(2009年) 指导意见要求,要可能减少幅型变化对高标清同播频道收视效果的影响,建议以保持画面不变形、不影响画面主要内容传达为基本原则,尽量避免出现四面黑边的画面。
(一)标清节目源。
标清节目源经过上下变换的收视效果如图所示。
标清节目源上下变换高标清观看效果图示
从收视效果和播出安全考虑,对于标清节目源,采用拉伸变形上变换和对应的挤压变形下变换的幅型变换方式,是比较合理的选择。
(二)高清节目源。
高清节目源采用各种下变换方式的收视效果如图所示。
高清节目源下变换观看效果图示
考虑到尽量保持画面信息完整和16:9宽屏电视机的普及程度,高清节目源采用挤压变形的下变换方式较为合理。
二、高清节目制作要求
由于采用以上所述的幅型变换方式,对于只在本台播出的高清节目,在制作过程中不需要因为高标清同播而对于画面构图有特别的考虑。但是,考虑到本台高清节目对外交流的需求,因为目前其他台标清频道可能对高清节目源会采用左右切边下变换播出,所以在这些高清节目制作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采集构图
采集时按16:9构图取景,兼顾4:3构图。
2. 图形字幕制作
应将所有图形、字幕放在4:3的保护框内,避免因切边下变换造成部分高清画面中的字幕不完整。
3. 特技制作
部分高清特技过程会因切边而变得不完整或出现时间误差,为此在进行对外交换的高清节目特技制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避免采用突显画幅比例的特技效果,并谨慎处理从画面的角或边开始的特技。
(2)在特技制作过程中应兼顾使用4:3模式监看,兼顾切边下变换标清播出效果。
4. 音频制作原则
高标清同播采用普通双声道播出,即播出节目1、2声道为相同的PGM信号。所以,要求所有的播出节目源必须为普通双声道格式。
5. 节目信息内容
在高标清同播时期,送播的节目带或上载的播出节目文件,需具体注明录制格式(高清或标清及具体格式)及声道信息。
6. 节目交流
外购节目(含广告),尽量要求高清版本;如标清版本,应避免上下遮幅画面。
7. 高清节目记录格式要求
(1)采集制作格式:
(2)播出格式:
1)送播节目:蓝光盘,蓝光盘或移动介质,记录格式MPEG2 Long GOP 50Mbps或HDCAM 磁带。
2)播出文件格式:MPEG2 IBP 50Mbps, MXF(OP1A)封装。
8. 音频要求
高标清同播时期拟采用普通双声道格式播出,即播出节目1、2声道为相同的PGM信号。
音频采用AES3 Audio打包方式。基本编码参数为PCM编码,采样位数为16位或24位,48KHz采样。
9. 高清节目的记录交换格式要求:
1)蓝光盘,记录格式:MPEG2 Long GOP 50Mbps 。
2)磁带,记录格式:HDCAM 。
10. 媒资系统存储格式
1)一般按原素材格式上载存储,HDCAM磁带素材使用MPEG2 100Mbps格式存储。
2)使用时根据需要转码。
三、 高清电视节目录制和送播规范
参照《广电总局关于电视台高、标清同播节目制作、播出技术要求的若干意见》和《总局金帆奖评审相关规定》,高清晰度节目带制作应符合《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GY/T155)。
1. 高清节目录制的载体交换介质为专业蓝光盘和移动介质。
2. 高清节目的采集、制作采用1080i,4:2:2采样方式。采用基于DCT帧间压缩编码技术,压缩码率为50Mbps或以上。
3. 高清节目可按照16:9拍摄,16:9构图方式录制。有特殊要求的也可按16:9拍摄,4:3安全框构图方式录制。
4. 高清节目如采用4:3保护框构图方式录制的,应将所有字幕、图标放在4:3的保护框内。
高清节目应采用立体声格式制作,录制在1,2两个声道上。高标清同播时期拟采用普通双声道格式播出,即播出节目1,2声道为合成后相同的PGM信号。
5. 高清节目应采用立体声格式制作,录制在1,2两个声道上。不能制作成立体声的,应将声音合成后同时录制在1,2两个声道上。
6. 一张光盘只能录制一个播出节目(宣传片和节目预告类节目除外),节目时长超过一张光盘的记录长度,需分别在多张光盘上录制时,按多个节目方式处理。
7.移动介质内仅能存放需要播出的节目文件,且一个移动介质只能存放同一个栏目(或同一部电视剧)的播出文件,可以多期/多集。
8.一张蓝光盘上记录的时间码必须唯一且连续,并在节目卡片上准确注明起始时间码、结束时间码和节目长度。正常节目结束后不允许有其他画面。
9.一张光盘的缩略图状态只允许录制有1个剪辑图标(Clip)。
10.每一张送播光盘,必须附有规范填写完整的节目播出卡片。
11.每一个节目必须在节目开始之前的引带黑场部分约15秒到25秒之间录制上黑底白字的“节目名称”和“播出日期”或“期数”的内容提示字幕。
12.一盘带子或光盘录制多条宣传片或预告片的,一盘带子或光盘只能录制相同类别的节目,不能混录。且要求在第一档节目的开始前要按录制技术规范录制“校准信号”以及“节目提示内容”。
13.不同画幅变换要求的节目要求分别录制在不同的带子或光盘上,不能混录。
视频校准信号为100/0/100/0/彩条。多讯道记录时,此信号应是经过信号处理和切换系统输出的标准彩条;用ENG方式记录时,彩条信号与随后的节目图像信号应取自同一编码器输出。使用多盘素材磁带进行编辑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可取自该制作系统的标准信号发生器。复制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必须是用放机从素材带引带上原录彩条重放的信号。
音频校准信号为基准电平+4dBu(-20 dBFS)的1000Hz正弦波。立体声记录时,两个声道应使用相位相同的校准信号,其左声道宜采用约每间隔3秒间断约0.25秒作为识别。
引导区提示信号为30秒黑底和播出提示信息,在黑底15至25秒处放置白色字符的节目播出提示字符,说明节目名称、播出时间等播出提示信息。
责任编辑:冯晓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