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于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在成都盛大召开,中国网络视听大会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指导,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是网络视音频领域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具有“年度风向标”之誉的行业盛会。11月30日下午,由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互联网电视工作委员会主办的“规范与共赢——互联网电视产业高峰论坛”召开,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副会长罗建辉出席本次峰会并发表精彩致辞。
罗建辉副会长表示,去年的这个时候,互联网电视工作委员会正式组建、成立。工作委员会在成立以来,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国网络视听服务协会的指导下,广泛联系互联网电视的产业链各方,积极推动扭转不规范发展的行业局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得到了行业内的高度认可和好评。
互联网电视产业作为网络视听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近年来的发展,展现出巨大的创新活力和生命力,日益成为用户大屏视频娱乐的重要传播平台。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种种挑战,例如在技术、数据、行业标准及规范的不统一,使得产业链各方信息的不对称,造成行业资源的浪费,阻碍了付费、广告等具有广泛前景的业务发展。
另一方面,部分从业者不断突破业务政策底线,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行业组织在普及并且推动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上迫切需要,推动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互联网电视工作委员组织成立了业务、数据、应用和技术工作组,推动制定了五份重要的规范文件,作为引导行业规范文件发展的重要指引。规范明确了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平台的各项能力建设要求,基础服务能力和终端管理等构成。
第一部分,《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与业务规范》,主要提出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平台富有监管义务。
第二部分,主要针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基础服务能力的统一,对安全可控的技术支撑平台以及对互联网电视终端的管控和升级进行了规范。第三部分,对终端的审核权限等进行了规范。
第二部分,主要针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基础服务能力的统一,对安全可控的技术支撑平台以及对互联网电视终端的管控和升级进行了规范。第三部分,对终端的审核权限等进行了规范。
第二部分,《互联网电视数据通用处理技术规范》和《互联网电视统计指标的规范》,两大文件重点规范了数据处理过程中的规范和意义,意在解决行业内依然存在的数据指标定义不统一,采集标准不一致,发布机构众多,权威性不够,数据分散割裂等问题,确保数据精准汇总分析,促进数据共享,落实行业的监管要求,支撑业务形态创新和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部分,针对于互联网电视应用商店的两项规范,包括应用管理规范,重点明确了互联网电视应用软件的安全要求、功能要求、审核要求、规范了应用的审核、下限、管理、用户和账号等管理流程,意在有效的规范互联网电视应用市场,确保互联网电视的安全、健康和绿色。
最后罗建辉副会长表示,互联网电视规范在发展中将起到积极作用,未来将能够进一步凝聚产业链各方的广泛共识和大力支持。
责任编辑:冯晓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