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科学发展轨道的专利事业 (上)

2006-01-26 16:05:57来源:知识产权报 作者:dvbcn热度:
新世纪头5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不平凡的5年,是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5年。在这5年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专利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

“十五”时期,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及其配套专项计划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已全面完成,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专利事业逐步进入了科学发展的轨道。

一、法律法规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保障。要使我国专利制度切实起到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作用,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既要与国际惯例、国际规则相一致,又要与我国的国情和实践相结合。

为了适应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修改后的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于2001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专利审查指南也相应地进行了修订。国务院、中央军委2004年9月17日公布的《国防专利条例》,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修改后的专利法顺利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程序》、《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等。《职务发明创造条例》的研究和起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专利代理立法工作取得新成绩。《专利代理条例》的修改送审稿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制定了《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规章,改革专利代理管理方式,使行政许可更为透明、高效。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改革方案已经出台,从今年开始实施。

建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体系。国务院2001年4月公布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并颁布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本部门或主管行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我国许多地方也相继出台了《专利保护条例》或《专利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专利审查综合能力显著提高

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持续快速增长。“十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三种专利申请受理总量为159.4762万件,是“九五”时期64.3853万件的2.5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为55.2214万件,是“九五”时期18.6584万件的3倍;三种专利申请年均增长22.8%,其中发明专利年均增长27.4%。三种专利授权总量为83.3117万件,是“九五”时期36.8162万件的2.3倍,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7.7588万件,是“九五”时期3.1523万件的5.6倍。专利复审、无效案件的请求总量分别为9388件、8872件,审结总量分别为5668件、7809件,较“九五”时期显著增加。

专利审查人员数量快速增长。到2005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事发明专利审查的人员总数为1426人,是“九五”末期341人的4倍多。复审委员会审查员从38人增加到125人。从事初审及流程管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的人员数量也相应增加。

专利审批速度明显加快。发明专利申请平均实质审查周期已从2001年的53个月缩短至2005年的24个月,审查积压问题已经得到缓解。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平均审查周期为1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平均审查周期为8个月。复审和无效请求平均审查周期为12个月。

专利审查质量明显提高。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员全流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审查方式不断创新,管理流程不断优化。专利审查为我国经济社会服务的作用明显增强,渠道不断拓宽。

责任编辑:DVBCN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