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人民邮电报发了一篇分析文章《虚商发牌还不够,五大痛点要解决》,文章认为,仅给移动转售服务提供者(也称虚拟运营,运营者为虚拟运营商,简称“虚商”)发牌还远远不够,为了保证整个虚商业态的健康发展和持续繁荣,整个移动转售事业在体制、机制中尚有五大痛点问题亟待解决。这五大痛点是:①虚商赚钱难;②打击诈骗骚扰;③运营商基础能力开放;④物联网专属支持;⑤增加号段供应。
这里逐一分析一下原因:
①虚商赚钱难。
文中提到了一组数据,“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共有13家虚拟运营商实现当年累计盈利。相较于42家虚拟运营商总量,实现盈利的虚商刚刚超过三成”,实说,平均每家1百多万用户,根本不具备规模效应,30%的企业赚钱,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行业。仅此,就不能指责运营商批发价格过高。
其实,我不相信这数据是真实的,因为目前几乎所有的虚商都还处于投入期,想赚钱很难,更不用说,有一批企业都赚钱了。而且,做一个业务,不能只看赚钱了没有,还要看利润率,投资收益率,纯虚商都不会高,并不是一个好的投资领域,除非有和其他业务结合的模式。
虚商做通信服务,两个钱肯定赚不到,一个是高ARPU值用户,基础运营商不肯放,一个是特殊的超低资费用户,虚商成本太高。结果大多只能是争夺低ARPU值用户。
但目前的情况是,基础运营商之间竞争激烈,且连续三年的手机流量平均资费都以30%以上的速度下降,这种情况下,虚商拿到的“批发价”很可能高于基础运营商自己的销售价,这问题短期内很难解决。已经有多家虚商在提供虚商服务的同时,也申请了与基础运营商合作的互联网套餐(运营商的另一个合作模式,运营商自营但打着互联网或其他公司品牌,且通过它们的渠道推广的合作套餐)。
②打击诈骗骚扰。
腾讯可以和公安部门、基础运营商合作打击诈骗骚扰,但腾讯王卡(互联网合作套餐的典型代表,用户数超5千万,接近全部虚商几年来发展的用户总和),但无需负担打击诈骗骚扰。但作为面向用户的独立品牌的运营商,虚商就必须做到。
文中提到的“共享黑名单”,实际并不是真正解决了问题。如果一个运营商在自己内部认定某人是“疑似诈骗分子”,并不再向他提供服务,这没有问题,因为运营商和用户是双向选择的。但如果一个运营商将自己的通信服务黑名单向所有运营商提供后,大家都不再向他提供服务,那么,或者是公安等主管部门“渎职”,放着罪犯不抓,或者侵害了用户作为公民应有的通信权力。
虚商需解决的是系统性问题,如实名制不到位,“人卡”分离现象严重。银行、公安部门也难100%避免一人用他人身份证、银行卡,虚商只应为普遍服务负责。例如,工信部暗访发现某虚商的代理商,在用户还没有拿到卡的时候,就给卡以他人名义做了实名认证,那就是虚商业务流程有重大漏洞,本来就应立刻禁止该虚商发展新用户。
③运营商基础能力开放。
基础运营商一边在发展虚商,另一边也在向外开放基础能力,但这是两条线上的服务,就和一边发展虚商的移动转售,一边自己做互联网合作品牌,要想结合很难。运营商需要基础能力开放业务拓展的合作伙伴,关键看虚商如何参与进来。“运营商需要将广泛用于大市场的最新产品同步开放给虚商”,由于增加虚商号码、虚商合作之间的关系,比运营商直接发放互联网套餐,或代理商直接打折卖最新产品赚提成或差价,更难设计。
④物联网专属支持。
运营商发展物联网,必然需要大量的合作伙伴,但这些伙伴不需要申请虚商牌照,甚至用户不需要知道背后的运营商是谁。这种情况下,虚商和其他合作伙伴比,并没有优势,也就很难获得差异化支持。
⑤增加号段供应。
目前的模式是,工信部把号段给基础运营商,基础运营商再把号段分给十多家合作虚商,其结果是号码整体利用率很低,但一些发展较好的虚商号码经常不够用。加快旧号码回收,是必须做的(但如果一个号码已被列入了手机安全APP的黑名单,也难再放出去)。如何建立一个好的机制,可能是大家需要共同关注的问题。其中最关键的可能是退出机制,包括虚商退出和虚商放弃号码段。
发不发正式商用牌照,对虚商来说,意义重大。但对具体的业务来说,影响不大。摆在虚商面前,还是需要创新自己的业务模式,只做基础通信服务的转售,很难赚到钱,必须和其他服务结合,或者跳出虚商服务的范畴,直接与基础运营商合作,获得新的商机。例如,某视频网站没必要申请虚商牌照,与三大运营商深度合作定向流量就好,可选定向流量包或合作套餐。某虚商的智能穿戴产品可以不用自己的虚商服务、品牌,而是直接和基础运营商合作。
责任编辑:吴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