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微型无人机在禁飞空域外飞行将无需申请飞行计划

2018-01-29 08:42:27来源: 热度:
1月26日消息,据工信部消息,为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依法管理,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指出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内飞行,只需实时报送动态信息。
 
 
对于管理对象,《征求意见稿》称,无人驾驶航空器通常包括遥控驾驶航空器、自主航空器、模型航空器等。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的遥控驾驶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是当前管理工作的重难点,与模型航空器虽然在飞行高度、速度、机体重量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在构造、用途、操控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模型航空器在生产制造、销售流通等环节通常无需特别要求,各国普遍将其赋予体育部门管理,我国长期以来也采取类似做法。为此,《征求意见稿》主要规范遥控驾驶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的管理,模型航空器管理规则授权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在无人机分类上,《征求意见稿》将无人机分为两级三类五型:两级,按执行任务性质,将无人机分为国家和民用两级;三类,按飞行管理方式,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开放类、有条件开放类、管控类;五型,按飞行安全风险,以重量为主要指标,结合高度、速度、无线电发射功率、空域保持能力等性能指标,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
 
飞行空域方面,《征求意见稿》以飞行安全高度为重要标准,明确了微型无人机禁止飞行空域和轻型、植保无人机适飞空域的划设原则,规定了无人机隔离空域的申请条件,以及具备混合飞行的相关要求,基本满足了各类无人机飞行空域需求。
 
《征求意见稿》表示,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内飞行,只需实时报送动态信息;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上方不超过飞行安全高度飞行,具备一定条件的小型无人机在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及上方不超过飞行安全高度的飞行,只需申请飞行计划;国家无人机在飞行安全高度以下遂行作战战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飞行任务,可适当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同时,将紧急任务飞行申请时限由现行“1小时前”调整为“30分钟前”,为用户提供方便。
 
此外,《征求意见稿》指出,轻型无人机以消费娱乐为主,将适飞空域真高上限确定为120米。有人驾驶航空器除因起降、特殊任务(作业)以及经批准的特殊航线飞行外,不得低于150米高度。

责任编辑:黄焱林

为您推荐

工信部力推《电信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昨天发布的信息,工信部今年将在信息行业推动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其中,继电信行业运营商重组后,外界最为关注和期盼的《电信法》也被提上日程。 根据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介绍,为促进电信市场竞争,推进电信业发展,工信部今年将重点推动《电信法》早日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此外,工信部根据目前形式,还将出台其他法律法规,包括:为了适应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和推动业务融合的需要,工信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手机媒体服务管理条例》的出台;为适应新形势下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对无线电使用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工信部将推动《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工信部与江苏省政府举办座谈会

3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江苏省省政府举办座谈会,交流江苏省组织申报信息产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娄勤俭、江苏省副省长曹卫星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娄勤俭在讲话中指出,江苏省是我国信息产业的重要基地,科研院所多,产业规模大,企业实力强,有明显人才优势,具有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良好基础。他希望江苏省积极抢抓机遇,切实做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申报和实施工作,推动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力,为我国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曹卫星在讲话中强调,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既是江苏省服务国家科技发展大局的客观要求,也是江苏省提升自主创新水平、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工信部倡议规范平板电视保修期

工信部倡议等离子显示屏、液晶显示屏、组件等延长至3年的服务承诺。“家电下乡”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工信部电子信息司日前发出意见函,倡议整机企业延长平板电视保修期,为彩电下乡保驾护航。目前“家电下乡”已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彩电限价从2000元上调至3500元后,更多品牌、更多尺寸的平板电视被纳入下乡范畴,而这将对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提出更严格要求。近日工信部已经正式向彩电、液晶和等离子屏生产企业、相关配套企业发出《提高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的意见函,倡议整机企业对消费者实行整机质量保证期1年的服务承诺,对等离子显示屏、液晶显示屏、组件等延长至3年的服务承诺。推荐阅读山西证券证实IPO材料上报中德证券纳

工信部强调农村信息设备应多样化

为进一步务实推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提高农村信息服务水平,5月31日,工信部下发《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基本规范(试行)》,明确规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应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并具备以下“五个一”基本条件:一处固定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一个长效机制。其中,一套信息设备是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应至少配备一台计算机、一部电话,并接入互联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置电视机、机顶盒、打印机、投影仪、数码相机、触摸屏等信息设备,也可以利用大喇叭、大屏幕显示等方式扩大信息传播。评:近年来,国家持续大力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政府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