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南方新媒体会议室LED显示屏设备及音响、会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7A815HG131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南方新媒体会议室LED显示屏设备及音响、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室内全彩LED显示屏设备及音响、会议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设备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
3、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北路686号后座一楼会议室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如不是所投LED显示屏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制造商提交制造商声明函原件。代理经销商提供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责任编辑:徐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