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日起,出口到美国市场的电视必须是数字电视,同时,13英寸以上的电视必须符合美国先进制式委员会(ATSC)标准的技术规范。有消息说,由此产生的高昂专利费,远超中国彩电企业的心理价位,并将中国公司推到了退出美国市场的“悬崖”边。
记者近日获悉,面对接踵而来的专利权人,中国13家彩电企业联合发起的专利公司将于本月底正式成立,并于2月开始与相关数字电视的专利权人进行谈判,力争获得更低的专利费许可。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日前发布的《美国彩电专利分布分析报告》称,作为美国数字电视标准ATSC的权利人方,包括加拿大TriVision、索尼、汤姆逊、FUNAI等5家企业将向出口到美国的数字电视收取每台超过10美元的专利费。中国彩电企业接到的部分专利清单,则让每台电视专利费用的总数攀升至23美元。
而长虹法律部知识产权处处长代德建昨天表示,其实,23美元远非数字电视专利费用的全部。有消息称欧盟的数字电视标准DVB-T的专利联盟也正在成立,并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出台类似ATSC的专利收费清单。对此,代德建表示,“数字电视到底涉及多少专利费用,事实上至今还不清楚。”但无论哪种统计方式,对于很多每台彩电出口利润不到10美元的中国彩电制造企业而言其实都是不能承受之重。
据了解,目前部分彩电企业面对美国订单举棋不定,对美出口较少的中国企业甚至选择了主动放弃。
此前,TCL电子集团副总裁史万文曾表示,13家中国企业希望通过专利公司这个实体,建立自己的专利池,集体谈判,以捍卫国内彩电企业在数字电视时代的生存空间。不过,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谈判的对方不是单一联盟而是单独的专利权人,这场专利费谈判无疑将成为一场漫长的“攻坚战”。
为您推荐
昨天(14日),TCL与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签约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将共同成立互联网电视研究院。至此,已有三家彩电商将植入“正版视频”内容,“三网融合”前景下正掀起一股彩电商和内容提供商的结盟热。随着互联网电视产业的推进,网络版权利益纠纷开始显现。去年8月广电总局曾下发禁令,互联网电视一度陷入停滞。直到今年3月,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以及华数传媒成为首批获得国家颁发“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内容提供商,但仅有的3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导致电视制造商们对内容商的争夺愈演愈烈。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保证提供给用户合法视频,我国互联网电视制造商必须与拥有“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内容提供商进行合作。因此,硬件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中国彩电行业首季高速增长的势头主要得力于电视产业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网络电视(iTV),LED背光电视,3D电视等差异化产品技术的发展在提升彩电产品价值的同时也让彩电企业实现差异化竞争。网络电视(ITV)技术的发展将成为2010年彩电产品发展的热点。由于电视企业是硬件提供商都具备生产网络电视的能力这项功能将成为未来彩电产品的标配这是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据奥维咨询(AVC)预测2010年网络电视市场规模为777万台二季度零售规模将达到147万台。从企业的角度看在电视产品中植入的网络功能不但提升产品价值同时也提升产品在竞争中的优势如在线升级,寓教于乐,随时下载,网络聊天等
三网融合将蕴含巨大的市场机遇:无论是广电或电信的网络升级改造还是三网融合带来的新业务,都会带来亿万级的市场。不过遗憾的是,由于在三网融合中最为重要的内容环节上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国内众多彩电制造商们产业链末端的“角色”依然难改。三网融合大幕开启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推进,三网融合这场“鸿篇巨制”的大戏也正式拉开帷幕。在7月20日举行的2010年上半年工业通信业经济运行等情况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介绍了三网融合试点之后的部署安排。张峰表示,近期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向12个试点城市和地区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具体为:尽快建立健全地方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