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新媒体监管层层加码 如何熬过这有点冷的冬天

2017-08-31 14:00:23来源:TV排列五走势图 热度:
这段时间,关于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的新闻在业界广为传播,国家网信办已经指导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分别对其立案并依法展开调查,成为新媒体监管的又一大标志性事件。

这已经不是网信办第一次出手了,此前包括新浪、腾讯、凤凰新媒体等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约谈或者处罚,覆盖行业包括网络新闻、自媒体、网络视频等互联网各领域。

从各方面态势来看,在网信办、广电总局、文化部等的行动之下,面向视频新媒体的监管正在层层加码之下日趋严格,从内容、终端、平台到渠道全部覆盖。虽然这其中存在特殊背景,但也凸显出相关部门对视频新媒体的监管态度。

平台

在新媒体监管层面,视频更是成为重中之重。

从2016年底广电总局要求在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站上传播影视内容、视频节目需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到2017年初梨视频因为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而被要求全面整改开始,相关的互联网视频和网络直播企业排着队被点名,以至于一张视听牌照被炒到了上亿元的天价。

即使是最前沿的VR视频也没能逃过,相关主流VR内容平台都已经被地方网信办等监管部门约谈过,要求拥有必要的新媒体许可证才能展开业务。

从效果来看,似乎也达到了监管目的,以今日头条、AB站、电视猫为代表的平台方纷纷进行相关整改,以达到合规性要求。时至今日,除了少数“打游击”的应用之外,绝大部分视频新媒体都已经纳入正常监管范畴。

在加码公网互联网视频监管的同时,对专网互联网视频的监管也是“只严不松”。自2016年以来,以6号令为基础,广电总局加大了对IPTV和互联网电视的监管力度,牌照商、终端厂商和电信都牵涉其中。

特别是2017年6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出,中国联通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在开展IPTV传输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国务院相关文件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责令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停止违规的IPTV业务,并对已开展的IPTV传输服务业务进行全面整改。

最新消息显示,按照广电总局相关整改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要求,山东要求当地暂停发展IPTV业务,直至整改完成。而江苏就IPTV中规范传输市县电视频道提出指示,要求进一步做好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电信企业IPTV传输系统的规范,并明确提出各电视频道不得以任何途径传送到互联网电视平台中直播。

从平台监管走向来看,以网络视听传播许可证为基础,以《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6号文)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56号文)为框架的视频新媒体监管体系已经成型,产业链从业者切不可存侥幸心理。

内容

在出手平台监管的同时,内容层面的监管也毫不含糊。虽然总局近些年也发布过一些与内容相关的监管规定,但在落实上却打了不小折扣。

不过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以及一系列热点社会事件的推波助澜,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到现在,从领导发言到会议培训,从备忘录到管理规定,监管部门的出手迅速而直击核心。网信办、文化部、广电总局等对新媒体内容从传播到生产环节都进行了一系列有计划的整顿,有步骤地引导其从不受约束到有所受限的正规走。

2016年12月7日,广电总局聂辰席局长在第四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表示:“对传播淫秽色情、无节操无底线内容的,一定从严管理、依法打击,决不手软。”广电总局随后要求所有视频网站的网络电影、网剧、网综等网生内容都需填写重点网络原创节目信息登记表,进行节目内容备案登记,并由视频网站统一盖章报送省局备案。

2017年6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内容监管” 统一标准: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允许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播出,禁止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传播的节目,也不得在广播电视上播出。

2017年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进一步发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该通则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方面,应坚持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原则。根据通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建立内容播前审核制度、审核意见留存制度及工作程序,配备与业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审核员,及相应的审看设施。

自2016年以来,包括爱奇艺、搜狐视频、A站、B站等视频平台纷纷从内容层面进行了自我审核,对一系列不合规内容进行了下架处理,对于自制及上线内容严格按照广电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从内容监管走向来看,由于广播电视已经拥有完备的监管框架,视频新媒体将直接搬用其标准,实现“一个标准,一套管理”,比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节目登记备案制度等等。虽然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互联网内容特征,但内容创新更多是“改良”而不是“出格”,起码不会出乱子。

有一则小新闻更能凸显目前广播电视与视频新媒体监管标准统一的思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期在广播电视平台停播了“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电视广告,要求各省局加强网络视听节目领域涉医药广告管理,坚决抵制虚假违法违规广告。

走向

从政策来看,视频新媒体监管层层加码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没有死角,没有模糊地带。互联网企业继续靠走擦边球、出位博关注的形式已经走不通,至少不能光明正大的参与,否则将面临严峻的政策压力。

从市场来看,IPTV、OTT、网络视频等的用户规模均已经达到亿级,早就从边缘化传播角色升级为主流传播阵地,不能再以“激进的GM者”身份与主流文化和意识形态背道而驰。

但另一方面不可忽视仍然是视频新媒体的盈利难题,刚刚公布的阿里巴巴财报显示,阿里大文娱单季亏损33亿元,烧钱模式继续。而如果算上网络建设、运维、终端内容等全成本核算,IPTV其实也是处于亏损状态,只不过目前表现为“会计式盈利”。

如果严格按照目前监管框架,其单比特成本和商业模型与传统广电还存在一些劣势,统式的打法可能会让其离钱更远而不是更近了,那么视频新媒体又如何熬过这有点冷的冬天呢?

好消息是,一方面,虽然仍旧处于亏损状态,但以三大电信运营商和BAT为代表的巨头仍旧持续投巨资于视频新媒体,并不太需要为钱担心;另一方面,基于用户体验的优势,视频新媒体虽然已经达到亿级用户规模,但用户继续呈现高速增长态势,2到3年内超过广播电视用户规模并非遥不可期。

现在视频新媒体需要做的是,在拥有充足“钱源”的背景下,基于亿级用户快速进行商业模式的验证与突破,建立起面向未来的“钱”景。

责任编辑: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