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ITA(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的提案实质上就是自由拷贝。真正追求观众便利性的是我们的提案”(一位参加委员会的电视业内人士)。2005年12月22日,日本信息通信审议会信息通信政策小组——“微波数字电视推进检讨委员会”(第19届)上,就微波数字电视的“一次性拷贝”应用规则进行了讨论。对JEITA提出的新应用规则,电视业界采取了反对姿态。
自11月开始讨论
JEITA的提案是指将数字电视信号中加载的拷贝控制信号,由现有的“只能拷贝一次”,改变成了“带输出保护的无限拷贝”。2005年11月8日,JEITA内容保护检讨委员会向电视运营商(实际上是RMP协议会准备会)提出了此方案。随后,设备厂商和电视运营商成立了“内容保护应用相关联合检讨会”,进行协商。
在12月22日召开的检讨委员会上,JEITA和电视运营商公开说明了各自的意见。JEITA对提案内容解释说:“这是现有应用规则(ARIB TR-B14)中规定的应用规则,不同于自由拷贝。由于进行了已被业界认同的加密处理,因此发送到互联网上的数据将无法收看。”
按照EPN观点,将得不到内容权利人的理解
电视业界则主张,按照JEITA提出的EPN(encryption plus non-assertion)观点,将很难得到电视制作公司和好莱坞的理解。“向微波数字电视的过渡,必须以高清画质发送富内容”,为了使内容权利人优先在微波数字电视上播映,“必须使权利人能够放心地提供富内容,避免观众无意识地实施违法行为。同时,还要提高观众收看内容的便利性。”电视业界解释说。仅防止向互联网发送是不够的。虽说进行加密处理,但问题在于这种做法能够不加限制地制作拷贝。
对于因将内容转移至其他记录介质,即“转移”失败,而使节目丢失;以及将录下来的HDTV电视节目以SDTV画质标准进行转换和转移后,无法再以HDTV画质收看的问题,电视业界解释说:“比如,可以采取在HDTV画质录像文件之外,允许用户生成录像文件,将其转移至DVD和存储卡的方法。这是一个例子,今后还准备继续探讨最佳的记录方式。”
该检讨委员会组织负责人日本庆应大学环境信息学教授村井纯最后总结说:“在节目版权保护和提高观众便利性这两点上,JEITA的提案和电视业界的提案似乎并无二致。只要好好听取观众和权利人的意见,并根据海外的有关情况多加讨论,一种合理的接合点就可能自然而然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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