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对全国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开展重点检查的通知》。其中,对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的检查安排在2006年4月至5月,短信服务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据悉,此次对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检查的范围是:通信企业、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以及销售通信产品经营者等单位在提供通信服务和销售通信产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据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销售通信产品和提供通信服务前有价格承诺,而实际上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行为;销售通信产品和提供通信服务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如实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行为;销售通信产品和提供通信服务通过误导性价格表示诱导用户与其交易的行为;提供短信竞猜、包月类、订阅类等短信服务时,不如实标示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的行为;以缩短通话时间等手段,使服务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以及违反《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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