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消费者刘女士反映说,家里使用的乐视电视机在每次开机播放节目前都会播放15秒钟的广告,不能关闭也不能取消,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绕过“广告关”,等待期间不得不“被”看十几秒广告,心里很是不快。
刘女士说,她买的电视机的型号为乐视TV·超级电视LetvX60,于2014年4月在乐视商城官网购买。刘女士说:“当初买回来时并没有广告,使用一段时间后系统提示需要升级,升级之后开机广告便随之出现,广告时间少则十几秒,多则达一分多钟。”刘女士说:“我买电视机是用来看电视节目的,现在电视节目没开始各种广告先放个不停,既然如此为啥当时售卖时不提前告知呢?”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卖场的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多是重点宣传产品的优点,没有提及开机广告的情况。对于记者提出电视机自带开机广告是否提前告知消费者的问题,工作人员称,乐视商城官网会进行提醒,其他购买途径不能确定商家是否告知。
据一家监测机构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1月至今,国内互联网电视的存市量约1.11亿台,被激活的终端总数约6689万台。2016年,我国智能电视的家庭覆盖率为36%,预计在2017年这一比例将接近50%。
强制性观看的开机广告貌似已经成为一种不需要对消费者公开也不必透明的业务,如果任其发展,那么,随之出现的内容贴片广告、关机广告、系统广告、弹幕广告等,会不会更加放肆地侵占消费者收看电视节目的时间?
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一键关闭”并不只是针对网站,同样适用于互联网电视机。互联网电视机不同于传统电视机,而是具有网络接入功能的电视机。终端接入互联网后,可由后台操控植入广告。对此,监管部门可依据相关法律,要求互联网电视机厂商明确告知消费者开机广告相关信息,并为开机广告增加“一键关闭”功能,让消费者有选择权。
记者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了解,目前,河南省消协正在就电视机开机广告问题公开征集相关线索,拟对乐视等14家国内电视品牌植入广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对此,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北京市诵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做出了分析点评。
经济之声:对于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忽略”开机广告的行为,是否属于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张星艳:“很显然,消费者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那么,作为商家也好,还是作为厂商也好,你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应当对于这个产品以及你提供的相应服务要有一个明确的告知,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等,也包括这个开机广告。如果商家没有进行告知,那么很显然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经济之声:公益诉讼前景如何?
陈音江:“我对公益诉讼的前景还是充满期待的。以前消协组织的职能大多数都体现在消费教育、消费咨询上,即使有消费者投诉,你就可以去调解,如果商家不同意调解,那就只能终止调解,你也不能怎么办,充其量可以对他进行点评,给他曝光,到这里基本上消协的职能已经完了。现在新消法出台之后,赋予了消协这个公益诉讼的职能。我觉得消协组织为消费者维权的力度会明显加大。像以前我们手机预装的软件是卸载不了的,你个人去维权很难,他是一个行业,他利用的是整个市场的垄断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上海消协利用了新消法赋予的公益诉讼的职能,提起公益诉讼之后,使整个行业的这种问题得到了一个很大的改变。所以我觉得公益诉讼对消费者维权,对提升消协的工作效率,是非常有利的。但是,现在也有很多人提起质疑,说新消法都出台三年了,一共才提起这么几起公益诉讼。我觉得,确实也要客观的来看,一方面它是个新生的事物,我们以前也没有很多经验,第二就是社会上关于消费维权的救济手段有很多,我们这个消费公益诉讼只是司法救济手段里面的一种,所以并不是说所有的侵权行为都适合通过这种消费公益诉讼来解决。总得来说,我觉得这个消费公益诉讼会得到一个很好的发展。”
为您推荐
借公益广告引领社会风尚,凸显社会主流价值观,反映百姓心声,不仅是电视的重要职能,更成为电视台公益为先的社会责任。12月22日,中央电视台在“汇聚力量,传播文明”2012年公益广告项目启动仪式上宣布,央视将携手国家部委,在2012年推出100支电视公益广告。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启动仪式上,央视主持人们不仅表态将积极投身央视公益广告,还讲起了自己投身公益事业的故事。按央视内部的规定,播音员、主持人不能拍商业广告,但公益广告代表的是社会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播音员和主持人投身公益广告责无旁贷。近年来,央视一些著名主持人像张斌、朱军、崔永元、周涛、欧阳夏丹等相继投入公益广告拍摄,尤其是2008年的
第22届电视文艺“星光奖”获奖名单今年2月23日已公布。在电视文艺佳作大量涌现的同时,评奖专家遗憾地表示,堪称精品佳作的公益广告却凤毛麟角。在发布会上,国家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副司长、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秘书长王丹彦说:“我们现在公益广告的水平没有超过五年前的水平,这令人遗憾。当商业广告创作手法在提升、收益在增长的同时,而公益广告却在原地徘徊,甚至有退步的迹象。”我国公益广告之现状“公益广告就是为社会公众利益制作发布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它通过某种观念的传达,呼吁关注社会性问题,以合乎社会公益的准则去规范自己的行为,支持或倡导某种社会事业和社会风尚。”国家广告研究院院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丁俊杰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