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网信办指导首都互联网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了2016年第五次会议,专题就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进行普法宣讲。会上,北京时间、花椒、快手、爱奇艺、小米、微博等6家网站承诺签署《维护直播服务秩序 发挥积极社会作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这是继2016年8月25日,北京市网信办、首都互联网协会组织18家网站在“网络直播类业务自律座谈会”上签订《承诺书》后,又一项规范并促进网络直播发展的行业自律举措。截至目前,签署《承诺书》的互联网直播企业已达24家。
早在2010年,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发表了《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系统阐述了中国政府管理互联网的态度和立场:“中国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有效管理互联网,努力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如今,北京属地24家网企签署《维护直播服务秩序 发挥积极社会作用承诺书》,就是完善行业自律的重要举措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24家网企签署直播服务承诺书,意味着法制环境有了积极向好的变化。依法治网,是管理互联网的主要手段。但是任何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都需要一定的法治环境来保障。法律法规过于超前固然不可取,但是对于法治环境完全无所作为同样不行。近年来,在相关法规不断完善、各级政府的针对性政令、以及相当多的典型案例推动下,无论是网络服务企业、网络内容发布者以及广大网民,对互联网的沉疴积弊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共识。“互联网就该是一个痰盂”、“网站只是一个平台,不应承担也无力承担信息发布者的违法责任”、“网络实名就是扼杀互联网活力”等论调,已经逐渐被“谁运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推行实名制,信息可追溯”等共识所取代。因此,签署直播服务承诺书的24家网企,决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而是针对法律环境的变化,做出的理性选择。
其次,24家网企签署直播服务承诺书,意味着网企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了许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互联网既有快速发展的喜人一面,又有集中暴发的“成长烦恼”。技术进步与网民需求的相互促进,资本青睐与行业疯长的难以自控,传播能量之喜与内容把关之忧的成败互现,都在困扰着互联网的健康成长。在这种背景下生存的互联网企业,很容易使自己迷失于“要规模还是要质量、到底追求怎样的质量、如何平衡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多重十字路口。尽管互联网是由网企、网民等多个要素组成的,但是上述24家网企向社会昭示出来的最鲜明态度,是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利用自身的“枢纽”地位,积极承担主体责任,这是一个趋势性的重大变化。
第三,24家网企签署直播服务承诺书,意味着网络直播服务将进入一个全新的价值导向。承诺,就是对互联网直播法规的无条件遵守,就是对主播和网民权利的尊重,就是履行对主播和网民行为依法行使约束的义务。我们不能不承认,在如今的网民中,无所事事的闲人不少,没什么追求的无聊之人同样很多,从而成就了各种各样近乎垃圾的“网红”。相对于改革创新大业,那些整天琢磨如何成为无聊网红,以及那些整天追捧无聊网红的人,实在有些灰色甚至卑下。24家网企签署直播服务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必然要与传统的运作模式产生冲突。比如,以往毫无前提的“人气为王”,在签署承诺书之后就要做出一定的改变——压缩无聊无趣网红们的生存空间,千方百计让那些思想达人、科学达人、文化达人、健康生活达人、技能达人等成为网络直播的主角,并通过直播的精彩程度来吸引人气,在直播中给公众注入更多正能量。这样的调整,才是网络直播真正的未来方向。
第四,24家网企签署直播服务承诺书,意味着网站竞争将围绕管理能力的新座标展开。今年“快播案”的宣判,使人们看到“快播”之所以走到穷途末路,除了其平台内容涉黄,其播放软件的兼容性高导致其传播负能量的能力超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以往的教训告诉人们,“技术为王”理念在成就了一些网企快速扩张的同时,也因为其运营责任、发布责任难以分清,内容审核机制不完备,给企业带来了巨大运营风险。24家网企签署直播服务承诺书,预示着未来的网企竞争,将逐渐从“技术为王”,转向有多大管理能力做多大服务平台的“管理为王”。总指望通过管理缩水来扩大业务规模,恐怕是很难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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