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直播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016-09-06 09:23:29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乔新生热度:
直播可能是商业行为,也可能是非商业行为,但无论如何,在直播过程中都必须尊重他人的感受
乔新生
高三女生直播开学一事,引起社会议论纷纷,学校已经表示不支持学生在学校使用网络直播功能。部分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将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直播出去,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过在笔者看来,如果只是考虑个人的权利,而没有考虑到直播过程中可能会损害其他人的权利,那么,有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所谓学习直播,实际上就是自然人行使自己的公开权。在一个注重保护隐私的时代,有些人通过公开自己的日常生活吸引公众关注,甚至获得商业利益,这样做无可厚非。民事权利的基本特点就在于,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公民可以自愿放弃自己的权利,包括个人隐私权。公民采用直播方式将自己的生活状态呈现在观众的面前,这是公民行使公开权的具体表现。但是,公民在行使公开权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是否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可能性。
学生在开学期间进行课堂直播,毫无疑问会损害其他学生的肖像权。在没有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在公开场合把他人的肖像和言行公布出去,这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假如直播者在直播过程中并没有获取或者间接获取商业利益,那么,可能不构成民事侵权。但是,如果出于商业目的而进行直播,就有可能会损害他人的肖像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
笔者认为,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比如家里,直播自己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即便获取商业利益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中,比如教学课堂上从事直播活动,那么,就有可能会损害正常的教学秩序,损害其他学生和老师的利益。所以,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这种现场直播活动。
互联网络直播必须借助于播出平台,因此,互联网络监管机关应当对播出平台进行严格监管,防止出现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现象发生。直播可能是商业行为,也可能是非商业行为,但无论如何,在直播过程中都必须尊重他人的感受。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在大庭广众高举自己的播出设备现场直播,那么,有可能会导致他人的权利在不经意间受到损害。出于新闻监督的需要,可以对公共场所的不良行为进行报道。但是,如果不是出于新闻监督的目的,而是出于商业目的进行直播,那么,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直播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不受损害。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何志斌
为您推荐
各直播系统2006年春节期间开锁时间汇总76.5度[华人直播系统]2006年1月20日起陆续解密122度[天浪直播系统]2006年1月28日(年廿九)0点至2月5日(大年初八)解密138度[数码天空直播系统]2006年1月28日(年廿九)至2月5日(大年初八)解密138度[艺华直播系统]2006年1月27日(年廿八)至2月2日(大年初五)解密
央视电影频道延时1小时 同声传译奥斯卡今年中国观众与奥斯卡更加近了,记者昨日获悉,3月6日第78届奥斯卡颁奖礼当天,央视电影频道不仅将全程转播电影节盛况,还将把与奥斯卡的距离缩短为“1小时”。也就是说,颁奖典礼上所有新鲜的画面、精彩的瞬间以及每个奖项的诞生都将在当天1小时后真切地呈现在中国观众眼前。据悉,通过多方的努力,今年央视电影频道采取了延时一小时同声传译的方式,于3月6日上午10:00开始,在整个颁奖典礼延时播出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在央视电影频道的演播室里与颁奖现场连线,同声传译典礼过程中的所有讯息。与此同时,演播室的3位主持人还将随着颁奖的进程为观众介绍参展影片和电影人的信息。因为当天是工作日,没有时间收看颁奖礼的观众也不用
北京网通全力保障两会电视直播顺利进行连日来,中央电视台及各地方电视台围绕近日在北京召开的“两会”制作了一批高质量的电视新闻节目,为保证广大群众及时目睹“两会”盛况,北京网通充分整合卫星、光缆、微波等通信资源,搭建了全方位一站式的通信网络,为北京及全国11家地方电视台提供了高水准的通信服务,确保了“两会”电视新闻直播信号传送到全国各地。据统计,北京网通为“两会”相关部门共安装了305部电话、16条ISDN、20条ADSL、4条模拟专线、44条2M电路以及三组交互式会议电话编组。“两会”期间北京网通为各电视台新闻报道点设置的外延光缆电视传输系统已达14个。另外,北京网通围绕人民大会堂的大礼堂、新闻发布厅、三楼金色大厅以及各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