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参与电影制作和发行外,影视公司还向各大优质电视频道输出连续剧。对于华策影视而言,安徽电视台便是其主要的购销阵地。
不过,近日华策影视被曝出董事和员工分别向安徽广电相关人员行贿而被判单位行贿。2015年11月,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时任华策影视发行二部总监余谋,向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余某行贿120万,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判决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另外,2007年至2013年,华策影视董事吴涛分别向原安徽广播电视台台长张某、副台长赵某、总编室主任肖某(均另案处理)共计行贿342万元人民币、4000美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决日期为2015年12月26日。
吴涛,克顿传媒实际控制人。2013年7月份,华策影视以16.52亿元收购克顿传媒。收购完成后,吴涛成为华策影视董事,并持股上市公司6.94%的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吴涛毕业于安徽省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并历任安徽电视台广告部主任、安徽电视台副台长。
2016年6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安徽凤台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07年至2013年,安徽广播电视台共先后从克顿传媒处购买了包括《爱情公寓4》、《爱情睡醒了》等16部作品。
直到今年8月19日,华策影视发布公告称,于2016年 6 月 25 日获悉媒体关于公司及员工被判单位行贿罪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开展了全面自查;并对两起案件进行了披露。
关于此事,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华策影视董秘办,电话无人接听。
吴涛行贿345万判三年
从安徽电视台出走的吴涛,利用这个平台完成了个人的转型。
在创办克顿传媒后,克顿传媒的主要业务就是向安徽广播电视台输送影视作品。而这种渠道,也正是依靠行贿铺平的。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在指控中称,2007年至2013年,被告单位上海克顿伙伴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在与安徽电视台(2010年10月,安徽电视台、安徽人民广播电视台、安徽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总台合并为安徽广播电视台)建立媒体顾问及电视剧销售等业务活动中,被告人吴某作为上海克顿伙伴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为了该公司销售的电视剧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分别向原安徽广播电视台台长张某、副台长赵某、总编室主任肖某(均另案处理)共计行贿342万元人民币、4000美元。
具体为,2007年6月至2013年春节前,被告人吴某为让张某关照该公司电视剧销售等业务,先后十次送给张某247万元人民币、4000美元;2008年4月至2013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吴某为让肖某在购剧审核及付款方面给予关照,先后六次送给肖某现金75万元人民币;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被告人吴某为让赵某关照该公司业务,在赵某的办公室内送给赵某20万元人民币。
作为回报,在此期间,安徽广播电视台共从克顿传媒先后购入了16部影视作品。
华策影视16.52亿收购克顿传媒
也正是和安徽广播电视台的亲密接触,克顿影视快速做大。
2013年7月30日,华策影视以16.52亿的交易对价收购克顿传媒全部股权。公告称,拟向特定对象吴涛、刘智、孟雪、孙琳蔚等 4 人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克顿传媒 100%的股权,其中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35%,总计现金 57,820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65%,总计发行股份数为 53824561 股。
在克顿传媒披露的信息中,安徽卫视的作用也十分明显。
公告显示,克顿传媒的《娘家的故事 2》、《夏家三千金》、《娘家的故事 3》、《爱情睡醒了》、《爱情公寓》、《爱情闯进门》、《爱情自有天意》、《爱情是从告白开始的》8部电视剧均是在安微卫视首播。
2011年,《夏家三千金》、《娘家的故事 2》、《爱情睡醒了》三部剧总营收占比62.18%;2012年,《爱情闯进门》、《爱情是从告白开始的》、《爱情公寓》三部剧总营收占比35.69%;2013年一季度,《爱情自有天意》、《爱情公寓》、《娘家的故事 3》占总营收的90.14%。
在三个财务结算周期,安徽电视台均是克顿传媒第一大客户。2011年,克顿传媒对安徽电视台的销售额1.02亿,占比30.78%;2012年,对安徽电视台销售额0.77亿,占比13.09%;2013年一季度,该数据为0.62亿,占比29.59%。
员工行贿两拉杆箱送120万
2015年,安徽广电高管腐败窝案中,华策影视的另外一位员工也被曝出曾有行贿行为。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在指控中称,被告人余某在任被告单位华策影视发行二部总监期间,为了给被告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余某(另案处理)行贿共计120万元人民币。
具体细节为,为表示对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余某的感谢以及为了在以后的业务往来中多采用浙江某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电视剧,于2011年10月份在安徽省合肥市万达威斯汀酒店客房内,将装有现金40万元的拉杆箱送给余某。
另外,为表示对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余某的感谢以及为了在以后的业务往来中多采用浙江某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电视剧,2012年4月份,在安徽省合肥市尚都酒店客房内将装有现金80万元的拉杆箱送给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余某。
而刑事裁判书还显示,2011年至2013期间,在余某的帮助下,安徽广播电视台先后采用并播出了浙江某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制作的《包青天》、《天涯明月刀》、《面包大王》、《命运交响曲》等电视剧。
2015年11月30日,判决结果为被告单位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已缴纳);被告人余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华策影视自查了事
其实,关于吴涛被调查一事,华策影视也有所公告。
翻阅华策影视披露信息发现,2015年3月17日晚,上市公司公告称,公司2015 年 3 月 6 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截至会议召开,公司未收到董事吴涛先生的参会回执,经查,公司董事吴涛先生正配合安徽公检法进行调查,具体情况不详。目前,公司未能与其本人取得联系。
刑事判决书信息显示,吴涛于2014年11月14日被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抓获并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同年11月18日被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同年11月27日被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日由凤台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经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凤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5年7月21日被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8月24日被凤台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可见,华策影视公告时,吴涛已经被凤台县公安局逮捕。而在2015年年底,两起诉讼均已结案。但在华策影视2015年公告里,却并未对上述判决做任何披露。
直到今年8月19日,华策影视公告称, 6月份,通过媒体得知公司及员工被判单位行贿罪,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披露;上市公司认为,吴涛一案发生在公司收购克顿传媒之前,克顿传媒罚金依照重组协议由原股东承担;余某一案,被告在收到判决书后,未将该等文书上报公司。
随后,华策影视在公告中还表示,目前公司已经开展深度自查,以消除内控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加强公司制度规范建设,并督促全体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务必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责任编辑: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