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南平分公司根据集团关于开展《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专项宣传活动的部署,制定了相应的宣传实效考核标准,各分公司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瓯分公司在广播电视台联办的《广电网络服务在线》的栏目中连续10天载播“保护广播电视设施,人人有责”等12条宣传标语。延平分公司积极协调南平广播电视台《今晚九点半》品牌栏目,以延平分公司发生的一起光纤遭人为破坏的案件为线索,采制了《谁动了我的光纤》的新闻报道,并邀请公安、广电等部门现场说法。建阳和光泽分公司在当地电视台连续10天走字播出相关宣传口号,总计走字3600遍次。建瓯和光泽分公司积极协调当地《建州报》和《光泽时讯报》刊登案例并配以司法解释,报纸发行量5000份,光泽分公司还将此案例和相关宣传标语设置在《光泽县人民政府网站》显目位置进行宣传。顺昌、浦城、松溪分公司还制用了近60条宣传横幅在乡镇村悬挂。建瓯和光泽分公司还精选一条“保护广播电视设施,人人有责”的宣传标语,群发手机短信10000条。
活动期间,南平各分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用户宣传《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推介广电网络产品,树立良好的广电网络品牌形象。
责任编辑: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