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由辽宁省版权局、辽宁省网信办、辽宁省通信局、辽宁省公安厅联合组织开展的第12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6”专项行动正式启动。行动将持续至今年11月。
行动期间,全省各级版权、网信、通信、公安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打击APP侵权盗版、规范网络广告联盟3项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新闻、影视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查处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广告联盟、私人影院(小影吧)等平台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转载新闻作品的版权秩序。
此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摸清辖区内互联网企业的底数,对传播文字、音乐、影视、新闻、游戏、软件等作品的重点网站和网络广告联盟、应用程序商店、电子商务平台、私人影院(小影吧)等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将享有著作权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节目、金融信息作品纳入版权监测范围。同时,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行政处罚和刑事移送力度,通过网络巡查、权利人投诉、群众举报等方式迅速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专项行动期间,还在网络文学、音乐、影视、APP、网络广告企业等领域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建立重点保护作品“白名单”库,公布侵权盗版互联网企业“黑名单”。
责任编辑: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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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在京联合召开剑网2016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下发《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启动剑网2016专项行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通报了剑网2016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从2016年7月开始利用5个月的时间,突出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