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大运营商的运营与用户数据对比来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携手合作,是国内通信市场激烈竞争带来的必然结果,也是无奈之举。但合作毕竟不是合并,两家运营商如何在网络建设、运营、维护实现良好合作,如何能将合作带来的利益最大化,这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网络合作模式电信和联通的合作,首当其冲是网络层面尤其是基站接入层网络的合作,如何进行网络层面的深度合作,这是实现合作共赢的关键所在,也是本文要讨论的重点。
1.基站共享模式根据《中国联通4G网络深度合作建设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4G深度合作采用仅共享基站接入,核心网各自独立。基站共享就是单个基站同时虚拟为联通和电信的基站,通过基站回传网络分别接入各自的核心网,同时为双方用户服务。网络总体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网络总体框架图
采用这样的网络构架主要考虑的方面有几个:业务层面不需要改造,各自发展用户,各自市场营销;核心网络不需要改造,仅涉及相关参数配置(仅共享载波方式);承载网以双方承载网VPN方式互连,通过省或地联通承载B与电信IPAN网实现承载网络互通,无需做大的改动;无线网所有厂家的4G基站均可升级或直接打开功能支持共享,共享的最小颗粒度为单个基站(包括BBU、 RRU、天线等),共享基站需要同时接入电信和联通两家核心网;用户无感知,不降低业务和体验,也不需要做业务开通或关闭,对于终端,基本无要求;语音策略维持原有,无需变更。
从载波资源配置的角度,基站共享又可以分成独立载波方式和共享载波方式。如图2所示。
图2-2独立载波方式 图2-3共享载波方式
图2 独立载波与共享载波方式
独立载波方式是指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各自拥有独立的频谱资源,只共享eNodeB的硬件资源,物理上是一个基站,但内部逻辑上是两个独立的基站。共享载波方式是指中国联通、电信间共享基站资源,包括频谱资源和eNodeB硬件资源,即物理和逻辑上都实现共享。两种共享方式特性比较如表1所示。
表1 独立载波方式与共享载波方式对比表
目前两家运营商采用的都是独立载波方式进行基站资源的共享,从上面的表中也可以看出,独立载波实现起来要容易,在现阶段现有条件下也有利于运营商快速展开资源共享的合作。
独立载波方式对基站(eNodeB)的工作带宽要求为40MHz,从目前运营商在网运行的设备性能看,中国联通的基站均能满足共享要求,只需通过软件的加载就能实现。而中国电信在网的设备工作带宽仅为20MHz,要实现基站共享需更换射频单元,改造的工程量较大。为满足深度合作过程中部分设备的技术要求,2016年2月中国联通、电信联合制定完成《LTE无线网深度合作工程主设备技术规范书》,对基站主设备的性能重新做了定义,使之能满足基站共享的要求,从设备性能上扫清了障碍。
2.基站回传共享模式共享基站的回传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基站就近接入各自运营商的传输网络回传至核心网,这种方式从网络结构上不需任何改动,只需将末稍传输网络延伸至共享基站即可。但这种模式需要建设大量的末传输系统,这与合作共享节省建设投资的初衷相去太远,所以两运营商都未采用。另一种是接入层传输网络共享,在承载网汇聚/核心层互联互通,将共享基站的业务传送到对方的核心网。
共享的基站能够虚拟成两个逻辑的子基站分别为两家运营商提供服务,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各自的基站回传网为对方共享的eNodeB建立一个共享VPN,共享基站通过UTN/IPRAN、IP承载B网/CN2承载网、EPC CE等承载网络的互通,实现与核心网设备的互通。根据互联互通节点设置的位置又分为两种互联方案,如图3、图4所示。
图3方案一 图4 方案二
方案一的互联点是在承载网的省核心层相连;方案二的互联点是在承载网的每个本地网汇聚层相连。两种方案的比较见表2。
表2站回传方案对比表
比较来看两个方案区别并不大,采用哪个方案互联取决于各省对于运维、开通流程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第一条正式的互联互通电路于2015年12月在山西太原打通,互联点方案采用的是方案二。
网络深度合作探讨前面讨论了基站共享和基站回传的几种共享模式,这只是实现共享的技术手段,网络深度合作不仅在技术上可行,还应考虑多方面因素。
表3 基站共享模式关键性指标对比表
这3项指标是电信和联通展开深度合作的关键性指标,也是合作的目的所在。共享载波方式为两家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模式,虽然目前在技术、运营等层面还不完善,但随着两家对技术和产业链的推进、深化合作的不断磨合,诸多问题都会一一化解,共享载波方式也必会被广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