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6”专项行动启动

2016-07-12 16:05:49来源:众视网 热度:
“剑网行动”是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和国家网信办共同发起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从2005年每年进行一次。7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在京联合召开“剑网2016”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下发《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启动“剑网2016”专项行动,突出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作品的行为。
 
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通报了“剑网2016”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突出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新闻、影视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保障有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重点查处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电子商务平台、网络广告联盟、私人影院(小影吧)等平台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网络版权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转载新闻作品的版权秩序,营造网络版权良好生态。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5个月的时间,要求各地版权、互联网信息内容、通信主管、公安等部门完成三项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打击网络文学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文学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网站、贴吧、微博、微信等方式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规范通过浏览器、搜索引擎等方式传播文学作品的行为。
 
二是开展打击APP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APP上传者和应用程序商店的版权执法监管,加大对聚合类APP、与网络电视棒及电视机顶盒关联的APP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应用程序商店对提供文学、影视、音乐、新闻等作品APP上传者的版权监管责任。
 
三是开展规范网络广告联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网络广告联盟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监督管理,推动网络广告联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版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版权执法监管机构与网络广告联盟建立切断侵权盗版黑色经济链条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支持的网络广告联盟。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通报了2015年网络视频、网络音乐和网盘领域版权重点监管情况,将不按照要求报送授权文件的优酷网、腾讯视频列入警示名单,责令进行整改,并对做好2016年的网络重点监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将网络文学纳入网络版权重点监管工作。
 

责任编辑:吴依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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