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省委企业巡视二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迅速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对整改事项进行了梳理排查、安排部署,快速启动了整改工作。
(一)领导重视,专题研究整改工作
集团党委把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做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专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协调、督办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牵头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集团党委共召开7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事宜,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整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省纪委关于做好巡视工作的有关精神,多次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研究协调解决,有效保障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制定方案,细化落实整改任务
按照集团党委《关于省委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召集有关部室和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表》,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责任单位,明确了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上下联动,有效形成整改合力
集团各责任部室和责任单位把整改工作任务与当前工作尤其是“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以及今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整改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同时,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加强对各责任部室、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跟进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
(四)立行立改,确保取得整改成效
集团党委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强化时间观念,迅速安排部署,始终紧抓不放。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同时,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加强制度建设,新建制度11项、修订(完善)制度9项,完善集团管理相关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集团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对集团各部门、权属各单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尚未完成,未按部门、按岗位详细排查主要风险点,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梳理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两个责任”的若干意见》,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方面,逐一对应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14项具体要求。二是组织集团各部门、各分公司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同时特别针对工程、采购、物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集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意见》,就16个重点岗位,排查风险点27个,逐一落实防控措施。
(2)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集团及其权属企业的纪检机构不健全,无专门纪检机构,也无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权属企业多数未设置纪检机构,也无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难以集中力量抓好纪检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及时向省委宣传部申请在集团内部增设纪检监察室并获得批准。同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要求市级分公司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专职纪检专员,县(区)分公司配备纪检委员,《实施办法》还对纪检监察室的职责以及纪检专员(纪检委员)的岗位职责做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集团已配备2名专职纪检监察专员,所有市级分公司均已设立纪检监察室,并配备专职纪检专员。县(区)分公司均配备纪检委员;二是组织制定《集团2016年纪检工作要点》,对2016年纪检工作做出全面规划部署。
2、关于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3)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招投标的组织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修订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工作的通知》,规范招投标的管理;二是严格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等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补充通知、中标结果公示等内容;三是招标公司向省发改委申请开通了《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抽取端口,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进行评标;四是加强评标过程的管理,对评委采取隔离保密措施,设立专门的开标、评标及抽取专家评委的场所,专家评委的食宿由招标公司统一安排,个人手机进行统一封存保管;五是明确今后招标项目(含资格预审、入围招标),责任部门均必须将招标方案一次性报批后实施;六是加强物资采购的事后管理,对合同即将到期仍需采购的物资,提前60天启动进入招投标程序,确保合同到期前完成新一轮招标工作。
(4)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采购单价的确定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采购单价的确定存在不够规范,在集团修订的《采购管理办法》中进一步完善采购单价确定机制,对中标入围供应商的每品种最低价格,由集团纪检、审计、财务、技术、采购等部门组成商务谈判小组,进行供货价格二次谈判,形成供应单价。
(5)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部分权属企业或集团内设部门在选择供应商时存在寻租空间”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围器材设备采购的通知》,各分公司对入围的各品目器材应优先采购价格最低的。若分公司需选择价格较高的入围器材,必须对本地实际情况、器材使用范围、产品质量差异、供货及时性、售后服务质量等因素,由分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方可采购;二是通过个别分公司2014年电缆入围供应商选择存在不足,举一反三,对存在供货拖延、产品质量问题的供货商,依照合同,及时进行处罚;三是加强管理和监督,不定期对各分公司采购情况进行抽查,杜绝寻租情况的发生。
3、关于个别大宗物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6)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个别大宗物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集团已成立“技术委员会”和“采购委员会”,同时修订《技术委员会议事规则》、《采购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委员会的集体决策程序做出规范。技术委员会负责对各项大宗物资采购的技术方案进行论证审议、采购委员会负责对采购方案进行集体审议,以确保技术和采购方案的准确性;二是集团法务、审计、财务部门严格执行集团有关采购合同执行情况检查和把关制度,提高合同严肃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主要合同条款需变更的,必须经采购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三是集团加强自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对厂家技术的消化吸收改进,不断提高自身对关键系统的掌控能力。
4、关于节目采购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7)针对巡视组提出的“节目采购管理办法约束力不强,缺乏量化指标。供应商的选择人为因素较大”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组织修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节目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节目采购原则上应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进行;根据集团《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对单一来源节目采购方式作了严格界定,并增加了节目采购立项、评标过程中应根据市场销售数据、用户收视数据、用户满意度调查、兄弟省网合作案例等量化指标,提高约束力,杜绝人为操作空间。二是针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集团立行立改,自2015年10月开始至《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节目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前,已经对新引进节目均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5、关于广电网络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确定程序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8)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招标公告的公布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集团立行立改,已严格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等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补充通知、中标结果公示等内容。
(9)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个别项目招标文件设置条件,限制潜在招标人”问题。
整改措施:组织修订《招标文件编制办法》,采购委员会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集体审议,确保做到科学、客观、公正。同时为避免2015年应标单位的误读,今后工程招标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10)针对巡视组提出的“评标专家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集团下属招标公司已经向省发改委申请开通了《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抽取端口,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进行评标;二是加强评标过程的管理,对评委采取隔离保密措施,设立专门的开标、评标及抽取评委的场所,专家评委的食宿由招标公司统一安排,个人手机进行统一封存保管。
(11)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编制不合理”问题。
整改措施:在新修订的《招标文件编制办法》,对评分标准做出进一步的细化和量化,最大限度地细化量化评分项目,减少评分的主观性,降低评分的随意性。
(12)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各设区市分公司在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上仍有寻租空间”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制定《设计施工单位分配办法》,规范分公司对入围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流程:分公司对所辖区域进行划片,入围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抽签的形式进行分配;二是修订《设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和《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分公司按月严格考核评分,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规定、偷工减料的进行相应处罚,直至取消其入围资格,对新空缺的区域,重新以抽签的形式进行分配。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和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业务接待费管控不严的整改情况
(13)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报销手续中普遍存在无被接待具体单位、人数等事项,有的接待标准不明,有的单笔开支数据较大”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和会议费开支的通知》,对集团、下属单位提出更高、更严、更具体的要求;二是组织修订《集团业务接待费管理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降低了业务接待标准,要求自2016年起,“接待申请表”应明确接待具体单位、人数等事项。同时《规定》强调,应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业务接待费与收入占比逐年下降”,并将“三公”经费控制情况纳入分公司财务经理绩效考核;三是对巡视组指出的存在问题,集团责成相关责任分公司(部门)、责任人作出书面的具体说明,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责成责任人立即整改;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纪检审计部门对“三公经费”开支抽查常态化。
7、关于会议仍然较多,费用开支较大的整改情况
(14)针对巡视组提出的“2015年上半年会议支出,虽略有下降,但支出仍然较大”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会议费支出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会议费管理办法》,要求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时间和开支标准。同时对会议进行了分类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标准,明确集团会议费的人数上限、综合限额、审批程序、预算执行、支出范围等规定,并要求各分公司和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费支出总体应逐年下降。
(15)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个别权属企业以座谈会名义,向领导层家属发放节日慰问金”问题。
整改措施:责令分公司查明情况,对违规发放的慰问金,限期予以清退,对分公司主要领导及财务经理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工作餐控制不严,开支较随意的整改情况
(16)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个别分公司工作餐控制不严,开支较随意”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巡视组指出分公司存在的问题,已责成该分公司作出书面的具体说明;二是在新修订的《业务接待费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开支的通知》中进一步规范工作餐管理,明确系统内同城不得接待,有食堂的应优先安排食堂用餐,并实行事前审批。
9、关于集团领导下分公司调查研究工作较少的整改情况
(17)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集团领导下分公司调查研究工作较少”等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省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的意见》(闽委发〔2013〕4号)精神,以及集团《关于转变作风、四下基层的工作意见》(闽广网集团发〔2014〕)要求,结合现阶段集团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四下基层工作的通知》,明确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不少于60天。同时从四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深入一线;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基层服务;要真抓实干,讲求实效,切实为基层破解难题;要加强考评,督促落实,将“四下基层”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0、关于贯彻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1]22号)文件精神的整改情况
(18)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推进企业整合方面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步伐还要进一步加快”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精神。经集团积极协调,2016年3月8日,省委宣传部召集省文改办、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我集团召开省广电网络整合办公室工作会议并形成《福建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电网络整合工作会议纪要》(﹝2016﹞1号),同时集团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广电网络整合工作的通知》,加大与股东单位、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力度,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全省移交工作。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1、关于个别中层领导人员违规在外部企业兼职取酬的整改情况
(19)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个别中层领导人员违规在外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约谈违规在外兼职的干部,查明情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上缴其兼职所得,至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的账户;二是组织制定了《关于规范员工兼职暂行管理办法》,明确“集团员工不得在外单位兼职”,对违规兼职行为明确处罚措施。由集团人事、纪检部门牵头,对全集团员工在外兼职情况进行排查。
三、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集团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集团党委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省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认真学习省委巡视组的好作风,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成果,深入推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做到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始终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进一步增强核心意识,始终做到坚决拥护核心、坚决听从核心、坚决维护核心;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始终做到经常看齐、主动看齐、全面看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以党建统领集团改革发展。
(二)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深刻内涵,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到日常的管理监督中。大力推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在实处、推进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有效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和完善“四资一项目”,特别是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加大惩治腐败和查办案件力度。
(三)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对党绝对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动作风转变,紧盯 “三公”经费开支情况、执行相关制度情况,紧盯重要项目、重要节点,继续强化明察暗访,及时核查问题线索,加大整治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深化作风建设。
(四)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全面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从严控制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把好选人用人程序关,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63519118;邮政信箱:福州市华林路207号;邮编:350003。
中共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