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医药广告宣称,他们的技术都是“国际领先”“国外引进”的,种种久治不愈、反复发作的疾病,他们都有“一次性治愈”的灵验妙法;专家医生都是顶尖权威的,不是“标准制定者”,就是“行业领军人物”;药品的治疗效果都是有保证的,承诺多少天治愈、“无效退款”;音画之中,患者绘声绘色叙说治病经历,声情并茂讲述治疗效果,叫普罗大众不信都难。事实,真是这样吗?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立即停播“北京军颐中医医院”等违规广告的通知。“北京军颐中医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大德场效应治疗仪”“关节专用护膝”等8种医疗器械医药广告因违反《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规定,存在夸大夸张宣传、以专家或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宣传治愈率、误导观众等违规内容而被停播。虚假医药广告真该歇歇了。
虚假医药广告谋财害命
虚假医药广告之害,猛于虎。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及药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其疗效宣传方面诱导不得、夸张不得。老百姓病中求医,难中寻药。虚假医药广告抓住患者病急乱投医、为了治病不惜花重金买贵药的心理,在广告中夸大医疗效果、捏造不可考证的治愈率,将原来只有几元钱的药品包装成动辄上百元的“济世良药”“救世神丹”。表面上要百姓的钱,不要百姓的命;而实际上既要了百姓的钱,又要了百姓的命。情无可缓,罪无可赦。饱受病痛困扰的人们买了这样的虚假医药,听了他们的话,便上了他们的当,轻则被骗取钱财,耽误病情;重则伤及性命,人财两空。
虚假医药广告扰乱正常医药秩序,加剧医患矛盾
虚假医药广告之害,影响深远。虽然现代医学技术发达、医疗手段高超,但仍有一些无法破解的疑难杂症,而病患又急需特效医药来缓解病痛。虚假医药广告发布者钻市场的空子,以难以治愈、反复发作的疾病作为宣传的重点,夸大夸张其灵验疗法与神奇疗效,用难以甄别的专家形象或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迷乱了消费者的眼睛,扰乱了正常医药秩序。“人处疾则贵医”,虚假医药广告消费的是正规医药在消费者中的口碑和信誉,直接导致消费者对正规医疗机构和医药产品的不信任,严重损害正规医疗机构的权威性和医生的名誉,加剧了医患矛盾。
虚假医药广告严重损伤媒体公信力
虚假医药广告之害,深入腠理。公信力是广电媒体的优势,也是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在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闻报道要讲导向,副刊、专题节目、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主流媒体播发的广告信息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模糊不得、虚假不得。然而,个别媒体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驱动之下,将社会责任与百姓的根本利益抛之脑后,将广告商奉为座上宾,对虚假医药广告不问来路,不辨真假,不分良莠,甚至不分香臭,某种程度上是在用公信力换取经济利益,为虚假医药广告背书,社会效益倍受伤害,为祸甚烈,为害甚远。
叫停这些虚假医药广告的播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做法让人拍手称快。这是对社会负责、对百姓负责的果敢作为。我国的广告管理体制下,虚假医药广告的管理并非广电总局一家之责,还涉及工商、医药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联合治理、重拳出击方可还消费者一个晴朗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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