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局召开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会议

2016-02-23 09:12:47来源:综艺+ 热度:
近日,吉林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总结了全省2015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部署了2016年工作任务。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和省内部分重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及局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局机关全体共计300多人参加会议。
 
【延伸阅读】
 
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意见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加强全省新闻出版系统法制建设,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
 
1.《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系统规划了我国依法行政的实施蓝图,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指导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部门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抓紧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3.省新闻出版局将把《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纳入机关业务学习和法制岗位培训年度计划之中,并组织落实。各新闻出版单位和相关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4.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组织自学和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新闻出版法律知识,不断加深对《纲要》的理解,提高新闻出版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贯彻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
 
5.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尊重宪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确保国家的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必须把繁荣和发展新闻出版事业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必须把依法行政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体制改革、转变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全面促进法治机关、服务机关和责任机关的建设。
 
6.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使新闻出版部门的一切活动受到法律的规范和制约,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强化责任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三、贯彻实施《纲要》的主要任务
 
7.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行政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制定《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落实行政许可设定、实施和监督检查等相关配套制度,确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求相适应的新闻出版行政许可制度。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政府的部署,继续压缩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行政许可程序、清理与行政许可相关的收费项目,加强过程检查和事后监督,积极探索和运用政府指导、合同约定等多种间接管理和动态管理手段,促进新闻出版管理方式的创新和优化。要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切实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
 
8.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促进行政管理的公开、便民、规范、廉洁。要认真落实《吉林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公开制度》确立的各项制度措施。通过实践和探索,进一步科学界定和规范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标准,完善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管理和检索系统,建立和落实政务公开信息汇集办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以政务信息公开为突破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证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合法、适当地行使管理权力。
 
9.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跟踪评估机制,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实行《吉林省新闻出版局重大行政事项工作制度》,完善机关内部决策程序,建立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价和重大决策集体合议等制度。与社会公共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向社会公布决策方案,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涉及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或委托专业研究机构、专家进行调研、咨询和分析论证,并进行合法性评价,最后由局党组集体合议决定。要建立决策跟踪评估机制,确定有关机构、人员或者委托有关研究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对执行决策的体制、机制、方式、执行成本以及对产业发展、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跟踪和评估,及时向决策层反馈调查评估结果,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10.加快行政程序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突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程序对行政管理行为的规范和制约。各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和加强遵守程序的观念,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以及其他行政管理中的回避、公开、事先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省局除加强局机关各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程序的制定完善外,要求各职能处室都要根据业务职能和行政管理权限,制定各自的重大行政事项工作程序和制度,并上墙公示,接受监督。继续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落实备案监督制度和事前审查制度。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满一年,制定机关要组织对继续施行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
 
11.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收费项目,修改、废止部门文件、规章创设的明显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必须依照法定主体、项目、标准和程序收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和行政收费收入一律上缴国库,严禁以各种名义截留使用。逐步将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公开透明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2.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定《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在依法界定职权、科学划分岗位、严格建立程序、合理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以公开、公正、科学、客观、有错必究、错罚相当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探索建立以行政效能监察、行政绩效量化评估与行政执法考核相结合的监督评议机制,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等各项行政监督制度,促进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权责统一。
 
四、加强对贯彻《纲要》工作的组织领导
 
13.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都要深刻领会贯彻《纲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规范自身行政行为的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扎实、深入地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出版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推进本部门、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纲要》的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贯彻《纲要》工作。为加强对贯彻实施《纲要》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意见,协调、督促、指导全省新闻出版业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14.《纲要》是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贯彻实施《纲要》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稳步推进。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出版单位要把贯彻《纲要》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常项工作,做到年年有计划,逐级抓落实。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制订年度依法行政计划和方案,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找准改革突破口,大力开展制度创新,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15.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省局要建立《纲要》实施情况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出版单位贯彻执行《纲要》的监督、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和创先评优体系。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出版单位每年要向省局报告一次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
 
16.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出版单位的法制工作机构在贯彻实施《纲要》中担负着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要加强对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设,充实培养必要的专业人员,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大力推进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法制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勇挑重担,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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