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发〔2016〕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现就本市“互联网+”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抓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和培育“四新”经济的契机,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对接国家战略,突出上海互联网产业基础和优势。以创新、开放和包容的“互联网+”思维改革创新,打造“互联网+”产业融合新模式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宽松生态环境,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民生改善,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形成对长三角乃至全国的产业辐射带动能力,确立形成上海“互联网+”发展新优势。
(二)推进原则
1.需求主导,融合创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融合本市制造业、服务业基础优势,深化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网络众包、云制造等,贯通和共享全流程数据,创新业务模式,推动交叉融合领域多点突破、融合互动和跨界发展。
2.资源整合,普惠民生。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支撑,借助互联网实现资源开放、实时、平等、低成本对接供需方,形成全民参与的互联网生态圈,打造具有平台化支撑的民生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
3.开放共享,安全有序。以开放包容的思维进行产品创新、组织创新、模式创新,共享资源要素,提高资源利用率;完善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的标准规范体系,增强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形成安全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
4.宽松环境,创新监管。突破体制机制障碍,营造“互联网+”宽松制度政策环境,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促进创业创新;结合互联网思维,重构政务服务系统逻辑,创新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实现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有利于互联网创新的宽松制度环境,确立上海互联网发展的优势地位。
——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保持互联网经济高速增长态势,引进和培育并举,打造以开放创新为特征的互联网经济新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融合互联网思维,革新产品制造、生产组织和市场服务方式,带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
——营造互联网发展新环境。有效破除互联网融合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形成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强化“互联网+”发展基础资源支撑,健全制度、资本、文化要素,形成上海“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新型生态圈。
——打造互联网城市新品牌。通过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和政府服务创新,有效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努力将上海建设成创新动力强劲、产业特色鲜明、企业规模聚集、品牌效应显著的“互联网+”产业名城和融合示范城市。
二、专项行动
“互联网+”加速经济转型升级,通过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做强实体经济,带动产业升级;“互联网+”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互联网向衣食住行等诸多民生领域加速渗透,整合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营造普惠化的移动智慧生活,实现智慧民生、信息惠民;“互联网+”推动城市管理创新,借助互联网思维,推动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等领域科学、快速、有效的运行管理,促进互联网与政府关键要素职能的深度融合,助力建设开放、透明、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项1:互联网+研发设计。依托互联网及时响应客户的设计需求变化,灵活开展创新研发设计,通过智能化的人机交互、协同、决策和执行,提升设计效率和质量。打造相互合作的虚拟空间,开发基于互联网的结构系统协同优化设计软件,形成具有良好的容错能力、可扩展,以及分布式、开放的互联网智能设计体系结构。发展个性化产品云设计,借助云平台和互联网,将客户个性化的需求有效传导到产品设计,以模块化、标准化的部件构建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建设“设计众包”协同平台。发展基于制造工艺的产品模块化设计,推动制造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共建设计平台,创新开发模式和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专项2:互联网+虚拟生产。通过互联网实现虚拟集成环境下的生产模式,综合运用仿真、建模和分析技术,增强虚拟生产的决策与控制。建设虚拟生产平台,包括生产计划仿真分析与优化、虚拟生产环境布局、虚拟设备集成、虚拟计划与调度等模块。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虚拟制造体系结构,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动态、分布、合作虚拟模型集成,制造各阶段的信息集成和关联。促进互联网与车间的数字化、3D仿真融合,在产品装配、制造工艺、生产过程等生产环节实现仿真、评估和优化,实现设计对虚拟生产的指导和虚拟生产对设计的反馈验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国资委)
专项3:互联网+协同制造。以敏捷制造、柔性制造、云制造为核心,集成各类制造资源和能力,统一行业标准,共享设计、生产、经营等信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搭建协同云平台,支持海量资源统一管理及弹性架构,实现松耦合、紧耦合等形式的协同制造模式。推动个性制造信息服务,实现个性化、小批量制造生产,打造在线需求与营销服务平台,推动小规模定制产品的互联网制造。建设基于CRM的云制造平台,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以统一的质量管理要求,促进企业间生产资源的集成。(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国资委)
专项4:互联网+供应链。利用互联网同步信息流与物流,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推动供应链管理向互联网模式转型。推动供应链的电商化,借助云平台和互联网技术,推动供应链节点网络化,优化改变供应链流程,形成全新商业模式。打造垂直电商供应链,培育个性化需求的多品种、小批量智能制造新模式,发展面向个性化市场的垂直电商。建立供应链管理平台,借助物联网的感知信息,监控智能供应链的专业工具和智能化供应链决策系统,推动供应链网络协同规划和自动制定决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专项5:互联网+智能终端。融合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提升传感器、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汽车、可穿戴式设备等终端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支持传感器智能化,面向工业控制与安全监测需求,实现多传感器和多参数综合测量、自诊断、数据处理以及自适应能力的在线控制。加大数控系统研发,提高高档数控机床运动控制、逻辑控制和全息人机交互等系统的智能化、标准化、通用化水平。大力发展互联网汽车,集成新能源、智能语音、车路协同、辅助驾驶、无人驾驶等技术,打通汽车全生命周期和互联网生活圈。提升机器人智能化水平,围绕工业机器人、医疗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领域,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突破人工智能识别控制等技术。创新发展可穿戴式智能设备,通过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应用服务能力,联合芯片、软件等上下游企业更好地实现软硬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专项6:互联网+能源。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加强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协调匹配,加强对能源生产、调度、输送、消费的信息监测,努力实现电力供需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实现燃气管网数字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智能调度,加强对能源数据的分析挖掘与预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发展分布式能源网络,推动微型燃机、可再生能源利用、储能、智能微网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推进核心港区岸(港)基供电建设并扩大应用范围,逐步建成包含分布式能源系统、储能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能源用户端等环节的开放共享能源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专项7: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互利金融,以丰富的业务形态、创新的服务形式、多样化的参与主体,促进形成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新兴金融模式,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发展新兴金融模式,鼓励符合规定的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网络借贷、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商业模式创新,为优秀产品、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完整的金融解决方案。创新金融支付手段与渠道,完善移动支付产业链,推广便民金融服务。提升信息安全与信用保障,加强移动支付、网上交易安全研究,完善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及隐私的安全保护政策,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支持建设面向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用服务体系,发挥信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基础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市通信管理局)
专项8:互联网+电子商务。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构建完备的电子商务产业链体系。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商园区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建设电商创业创新空间。推进电子发票试点,推广电子合同应用,完善电子商务统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质量检测机制,打击互联网侵权假冒行为。
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等新兴渠道发展网络营销新模式。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医药等行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开展生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服务,探索推进上海与华盛顿州“互联网+”商务发展合作机制。
推进跨境电商创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对标国际规则,参与国际贸易商品分类标准协调制度的应用和制定;推动虹桥和浦东两大机场兼具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和出口业务功能;鼓励和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以“海外仓”的模式开展出口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专项9:互联网+商贸。借助互联网实现传统贸易向服务贸易升级,实现产业链整合、供应链集成、价值链提升及生态链维护;重构商业模式,从租售模式演进为信息、物流、互联网金融等创新盈利模式。促进商品交易,探索建立要素交易指数,实现要素市场交易数字化和网络多元化,增强大宗商品市场和专业市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转变零售业流通方式和经营方式;通过建设网上超市等,实现互联网技术与现代连锁业的有机结合。完善智慧购物,大力推广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通过移动支付与消费者联系互动实现消费闭环,渗透融合购物场景,推广智能导航、精准服务、移动支付等智慧商圈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专项10:互联网+文化娱乐。提升基于互联网的娱乐应用规模,重塑娱乐产业链,鼓励用户娱乐消费习惯的改变。丰富内容创作,促进发展UGC、PGC等内容创作模式,支持研发原创内容、移动内容、热点内容、高清内容等创新内容产品。创新平台服务,面向数字互动娱乐、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网络出版、数字音乐等领域,推动建设海量内容加工处理平台、内容发布流通平台、实现高清播放的内容播控平台。创新营销模式,探索互联网新媒体营销,鼓励互联网文化娱乐和文学、影视、教育等其它产业进行深度跨界合作,探索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业态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通信管理局)
专项11:互联网+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与互联网融合,实现农业生产过程的精准智能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进第二阶段农业物联网工程建设,构建农业物联网产业创新体系、应用服务体系和标准体系,促进农业物联网节本增效,提升区域整体应用水平。优化渔业应用指挥调度系统,维护中国海洋权益、保障渔船渔民安全,构建政府与渔民“看得见、通得上、听得见”的指挥调度系统。
优化农机调度管理,实现农机精准定位、田间作业质量监控和跨区作业调度指挥。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全过程监管。建立地产蔬菜电子化档案管理,实现绿叶菜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支持粮经结合、种养结合、机农结合等模式的家庭农场发展;推动农业数据开放、人才培养等,集聚涉农信息资源。打造农业互联网平台,延伸拓展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构建农资电商、农产品交易、农村物流、农技服务及农村金融等领域一体化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创新农产品营销模式,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探索种养环境、生产过程的远距离视频体验,大力发展点到点直销、全程冷链物流配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新型农产品营销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委)
专项12: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互联网模式和业态创新,在信息技术架构、融资、信用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系统支撑、降低社会创业门槛。引导C2B规模定制,在智能硬件、手机、服饰服装、家居产品、汽车等大宗消费品领域,开展规模定制。发展众包业务,将大规模个性化分散式需求与分散式设计生产服务零距离对接,推动创新设计领域的众包。促进线上线下O2O融合,鼓励各类社会服务与互联网融合,推动在线商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制造服务融合模式,支持制造企业由销售产品延伸至销售服务,转型为“产品+服务”的混合商业模式。(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专项13:互联网+众创空间。引导形成创新文化和创业氛围,为创新创业提供智力资源和资金扶持,构建线上交流合作,线下路演活动、导师辅导、融资对接等多层次的创业生态体系。鼓励建设众创、极客等平台,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文创园区、科技园区等,为新型业态发展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众创空间服务平台,提供自由开放的协作环境,鼓励跨界的交流,促进创意的实现以至产品化。打造垂直领域创客空间,提供包括路演中心、创客训练营、孵化中心等功能区,以及创意餐饮等生活服务区,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和种子基金、产业基金,为入驻的初创企业提供包括产品设计、托管、融资、清算、交易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文创办)
专项14:互联网+交通。借助互联网平台,促进交通出行信息的开放与共享,改善市民的出行体验,提升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水平,形成“线上资源合理分配,线下高效优质运行”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推进智能化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推出多种客运方式整合衔接的出行服务APP,通过新媒体手段多平台及时发布路况、交通运行等信息,提供停车信息服务、车载信息服务,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完善电子收费系统,扩大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覆盖面,推进公交卡长三角区域互联互通,扩大公交车WLAN覆盖范围。探索“三网合一”智慧交通体系,以智慧照明系统为信息物理载体,在全市道路上设置大量智能交通控制端,推动智慧照明与车联网、交通网、位置网的融合,探索形成未来智慧城市的信息物理系统。(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专项15:互联网+健康。加强互联网和医疗、养老、健身等领域的融合,创新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医疗模式的变革。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医疗机构的综合预约和转诊体系,实现就诊前、就诊中和就诊后服务的全覆盖;基于健康物联网和可穿戴设备建立慢性病综合健康管理体系、妇幼保健综合健康服务体系和中医健康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互联网配药及购药服务平台,对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患者电子处方的信息交换,探索基于执业药师的互联网购药服务模式。
建立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为老服务门户和为老服务数据库,完善养老服务供给、行业管理等信息系统;建立养护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建设群众体育健身信息服务体系,为市民提供体育场馆查询预订、体育健身指导及体质监测等服务,促进科学健身。(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专项16:互联网+教育。发挥互联网技术支撑作用,创新教育服务模式,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促进教育公平。通过营造互联网教育学习环境,建设大规模智慧学习平台,提供互联网教育服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鼓励研发新型教育产品,完善教学评估体系,提高学习效率,创新教育传播渠道,提升教育用户体验。丰富互联网教育内容,推动互联网教育内容提供商大力开展教育内容产品开发,支持内容创新。鼓励教育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网络教育新模式探索,鼓励学校开展“翻转课堂”等教学创新,推动高校开展网络学分认定与学分互认。(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专项17:互联网+旅游。满足旅游需求感受,促进传统旅游服务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和升级。加强景区智能化管理,实现网络门票、电子门票与传统门票的组合票务,建立终端多容、语种多样、内容多选择的自助讲解数字平台,提升景区数字监测平台的预防预警、快速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
建设旅游服务在线平台,支持发展综合型、特色型旅游服务在线平台,提供游客行前、行中、行后所需的线路规划、信息查询、个性服务推送,以及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停车、门票预订购买、摄影摄像等一站或多站式服务。促进旅游生态链融合,推动在线平台和传统旅行社、酒店、航空、餐饮、景区文化、天气等各个细分市场的多元、多维度融合,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和用户体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专项18:互联网+智能家居。结合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创新家居产品和服务,构建网络化、智能化、便利化的居住环境,实现新时代家居生活智能化。打造智能家居开放平台,推动传统硬件厂商、互联网企业、系统集成商和第三方开发者围绕开放平台创造丰富的应用,培育具有资源整合能力的开放平台,挖掘和满足用户的需求。
提升家居产品消费体验,围绕家居安全防护、监控以及家庭自动控制,将住宅电子集成产品的基本功能和附属服务与用户生活场景连接,实现产品到服务的智能化。构建互联网家居生态链,打造智能家居厂商、开发者、投资者、云服务平台和跨平台合作等完整的生态链,使家居产品具备互动、社交、网络等功能,从产品、社交、硬件、网络等属性方面实现变革。(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专项19:互联网+公共安全。提高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多方协作、快速处置的城市安全管理模式。加快图像监控、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类社会资源共享共用机制。基于物联网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实现公共场所的电梯等设备运维数据的动态监管。保障信息安全,提升网络安全检测评估、监测预警、态势感知、灾难恢复等基础支撑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平台体系,涵盖城市监测预警体系、信息接报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急信息发布平台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
专项20:互联网+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服务能级,着力构建泛在、融合、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水准,推进互联网在城市运行和管理中的应用,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等生产基础设施集约化、智能化改造,加强城市管网、排水防涝、消防、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互联网化改造。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向平台化转型,推动基于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公共云平台、重点行业云平台、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基础设施。构建政府开放数据资源,社会发掘资源价值的数据生态系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公开数据的开发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通信管理局)
专项21:互联网+电子政务。将互联网与政务管理有机结合,构建统一高效、弹性扩展、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电子政务应用生态环境,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监管信息服务平台,营造企业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优化政府服务渠道,推动政府服务模式从“一门式”向“一口式”转变,开展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推进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归并,加速政务服务向移动端转移,为市民提供便利服务。
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评价模型等技术,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综合监管平台和信用平台与金融、认证、行政执法机构联动,重点针对税务、海关、质检、食品安全、交通、人才、企业投融资等领域开展综合监管服务。打造集污染源监控与环境质量预警一体化、监控精确定位与数据及时共享一体化的先进环境监控与管理体系,完善全市环境要素监测监控网络,实现区域内大气污染综合监测数据实时共享,通过APP、网站等途径发布空气质量指数、污染地图等环保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
三、具体举措
(一)统筹协调落实政策保障
建立相关部门联合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本市“互联网+”的技术研发、产业化、应用推广、产业融合;落实互联网企业相关创新扶持政策,形成支撑各类互联网企业发展的创新政策体系;围绕大数据、智能制造、云计算等领域,发布专项政策文件;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放宽对产业创新要素的限制束缚,建立面向全创新链的政策支持体系;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评价准则的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的评价体系,优化政府专项资金对互联网项目的支持方式;落实互联网中小微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给予企业试错的空间,推动政府产品和服务采购面向中小企业扩大开放;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互联网产业融合创新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商务委)
(二)推进关键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
落实国家“互联网+”重大工程包专项的实施,积极组织龙头企业承接国家专项;发挥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集中支持“互联网+”项目,持续优化和拓展新兴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产业服务平台和重大应用示范;引导各类政府专项资金,在互联网技术研发、创新应用、市场拓展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实施云计算服务提升工程,推动云计算关键技术研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的推广,倡导中小企业购买云服务;实施移动互联网示范工程,支持移动互联网与传统商业形态融合创新;实施大数据创新工程,支持大数据技术面向行业、政府和最终用户的应用;推进物联网应用提升工程,推动物联网技术在智能硬件、工业现场、终端装备等产品上的应用;推进服务平台工程建设,打造工业云制造资源共享平台、产业电商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三)优化产业发展支撑环境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市级园区,建设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教育等互联网产业基地和集聚区,打造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推动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发挥政策资源优势,推动互联网产业做大做强;成立工业互联网推进联盟、大数据产业联盟等“互联网+”产业联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建立本市互联网创新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互联网创业企业提供政策、资金、场地、人才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合作,抱团出海,构建跨境产业链体系,巩固和扩大全球市场,增强全球竞争力;搭建互联网创新宣传平台,培育树立一批上海“互联网+”企业产品和服务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信息消费城市,举办信息消费节,搭建互联网企业和产品展销平台,形成上海“互联网+”的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
(四)构建跨界融合标准体系
研究和调整不适应“互联网+”发展和管理需求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推进“互联网+”融合标准体系的构建和实施;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互联网+”团体标准;加快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跨界融合的标准制定,推动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及实施;制定适应相关部门管理需要的各领域基本服务规范,鼓励服务企业制定并公开企业服务标准;加强融合领域关键环节专利护航,加大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附加值。(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法制办)
(五)拓宽互联网企业融资渠道
鼓励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地方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围绕“四新经济”推荐一批行业创新、发展有一定规模的优秀企业,参与战略新兴版上市;引导银行、基金、小额贷款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本市“互联网+”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小额贷款等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由政府基金引导,吸引投资企业、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共同参与,形成百亿元规模的“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互联网产业投资联盟和协会,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运作方式,为本市互联网企业提供多样化投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
(六)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
深化宽带城市、无线城市、通信枢纽建设,实施下一代互联网(IPv6)升级、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提供更加面向终端用户,异构、泛在、灵活的网络接入,为“互联网+”提供高速可靠的基础网络支撑;落实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安全测评、应急管理等监管制度和相关国家标准,强化“互联网+”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建立覆盖数据采集、处理、流通、应用等环节的安全评估和审查机制,强化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确保数据安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用示范,提高“互联网+”安全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安全可信、文明守法的网络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效
完善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对外开放的统一门户,促进社会各方对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面向政府公共服务的大数据平台,提供基于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汇聚的数据资源,为辅助决策、统计分析、业务管理等方面提供大数据支撑;深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功能,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等PPP商业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承担政府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持续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化水平,提高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效率;汇聚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资源,通过电脑、手机、数字电视等渠道,为市民提供社会保障、医疗健康、交通出行、公用事业等服务;完善政府公共服务效果的跟踪反馈评价机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品质,进而提高公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
(八)引进和培养行业人才
探索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引进和培养并举,集聚具有国际视野的产业人才,构筑人才高地;鼓励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互联网+”人才实训基地,开办“互联网+”行业转型升级高级研修班;鼓励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着力在高端架构师、主创设计、战略规划、创业辅导等领域培育各类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全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开发贯穿互联网创业全过程的教育课程,培养创新意识。(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责任编辑:饶军
为您推荐
第二批上海市文化产业园区授牌
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网络文化产业类)该园区位于闵行区紫竹高新区内,园区总面积36万平方米,预计项目建设投资约30亿元。园区是以网络视听全产业链集聚为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涵盖了内容生产制作、内容传播、技术研发、基础电信服务等产业领域。目前已入驻土豆网(微博)、百视通、双盟网络等龙头文化企业。园区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正式批准的全国首家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基地致力于打造成为年产值超百亿、国际一流的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文化贸易类)该园区位于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马吉路2号,园区建筑面积达5.69万平方米,本年度园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