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3日,在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伊朗总统鲁哈尼共同见证下,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与伊朗通信和信息技术部部长瓦埃兹在德黑兰萨德阿巴德王宫(博客,微博)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信和信息技术部信息通信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确定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信息通信技术联合研发、卫星协调、网络安全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
责任编辑:陈禹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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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ISP经营模式存在问题
互联网专家最近指出,伊朗的ISP经营模式存在问题。过去用户从伊朗通信公司(TelecommunicationCompanyofIran)和互联网协议公司(internetcacheprotocol,简称ICP)购买互联网业务,但ICP业务公司没有可靠的多功能光纤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ISP,ICP及PAP(passwordauthenticationprotocol)遇到问题,用户将有麻烦。PAP曾试图引入高速互联网业务,但已有两年时间并没有取得进展。互联网在伊朗被认为是可出售的商品,目前最关键的是降低互联网的接入价格。伊朗的互联网普及率在海湾地区是比较低的,业界呼吁政府与进口商和其它业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