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世界媒体500强”28日在纽约揭晓,康卡斯特蝉联冠军。而且在众多媒体的报道中,未发现“世界媒体500强”名单中有奈飞的影子(或许名单里有,但媒体没有报道)。
而且,“世界媒体500强”的评选机构World Media Lab指出,在这份名单里,康卡斯特的营收最高(只给出了2014年的数据:688亿美元)、盈利最大(83.80亿美元)。
这能否说明,奈飞还是打不过康卡斯特?进一步能否说明,传统运营商只要能不断践行“媒体融合”,仍能保持市场优势地位?
今年,围绕奈飞的“风波”更多且更大,最终还是得用数据来说话。
此前,FCC收到了大量的各类评论。总结起来,业界的相关评论具有以下的特点:
①电视广播商阵营之中,观点/意见存在很大的分歧
NAB持反对意见,其评论到:如果将某些符合相关特征的OTT视频服务提供商(比如奈飞)划为MVPD,将会增大电视/视频节目内容传输/分发市场的竞争力度。
但是,ABC、CBS以及NBC这些电视广播商则对FCC的相关计划持支持态度,他们认为:这样做可以增强电视/视频传输/分发市场的多样性,并可以促进相关网络传输/分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另外,电视广播商们或许还能从OTT服务提供商的“电视节目重传机制”中获益——此前,他们所担心的是,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以及卫星广播电视运营商在发展其TVE业务的时候会不再履行对于某些电视频道的重传义务。
另一方面,一些电视广播商(比如Disney、Fox以及ABC)则对FCC的上述计划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只有利用市场本身的力量才能继续驱动电视/视频业务的创新,目前并没有需要解决的市场问题,因此,一旦FCC对某些OTT视频服务提供商进行行政管制/规制,那么,电视/视频服务市场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
此外,其实,由于采取基于“版权许可”的私有协议,电视广播商所制作的电视节目已经以OTT的方式在线播出了。
另外,Comcast则声称:如果把OTT视频服务提供商作为MVPD,那么就会大幅地增大对于电视广播商、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卫星广播电视运营商、地面无线电视台以及OTT视频服务提供商的管制范畴以及负担。
②OTT视频服务提供商阵营之中,观点/意见也存在很大的分歧
比如,Amazon就反对把某些OTT视频服务提供商定义为MVPD。其认为:OTT视频服务提供商已经于在线/网络视频内容建设方面投入了巨资,从而发展了近乎海量的用户——这些本身就是在现有的管制/规制框架之下完成的。
此外,Amazon还批评FCC把上个世纪的那一套管制体系应用于现代高度发达的数字媒体平台的规制。
又比如,FilmOn则对FCC的相关计划持支持态度,其认为:这样做将可使得电视/视频服务提供商们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好的节目内容,同时促进电视/视频节目内容传输/分发市场的公平竞争。
而且,“世界媒体500强”的评选机构World Media Lab指出,在这份名单里,康卡斯特的营收最高(只给出了2014年的数据:688亿美元)、盈利最大(83.80亿美元)。
这能否说明,奈飞还是打不过康卡斯特?进一步能否说明,传统运营商只要能不断践行“媒体融合”,仍能保持市场优势地位?
今年,围绕奈飞的“风波”更多且更大,最终还是得用数据来说话。
此前,FCC收到了大量的各类评论。总结起来,业界的相关评论具有以下的特点:
①电视广播商阵营之中,观点/意见存在很大的分歧
NAB持反对意见,其评论到:如果将某些符合相关特征的OTT视频服务提供商(比如奈飞)划为MVPD,将会增大电视/视频节目内容传输/分发市场的竞争力度。
但是,ABC、CBS以及NBC这些电视广播商则对FCC的相关计划持支持态度,他们认为:这样做可以增强电视/视频传输/分发市场的多样性,并可以促进相关网络传输/分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另外,电视广播商们或许还能从OTT服务提供商的“电视节目重传机制”中获益——此前,他们所担心的是,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以及卫星广播电视运营商在发展其TVE业务的时候会不再履行对于某些电视频道的重传义务。
另一方面,一些电视广播商(比如Disney、Fox以及ABC)则对FCC的上述计划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只有利用市场本身的力量才能继续驱动电视/视频业务的创新,目前并没有需要解决的市场问题,因此,一旦FCC对某些OTT视频服务提供商进行行政管制/规制,那么,电视/视频服务市场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
此外,其实,由于采取基于“版权许可”的私有协议,电视广播商所制作的电视节目已经以OTT的方式在线播出了。
另外,Comcast则声称:如果把OTT视频服务提供商作为MVPD,那么就会大幅地增大对于电视广播商、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卫星广播电视运营商、地面无线电视台以及OTT视频服务提供商的管制范畴以及负担。
②OTT视频服务提供商阵营之中,观点/意见也存在很大的分歧
比如,Amazon就反对把某些OTT视频服务提供商定义为MVPD。其认为:OTT视频服务提供商已经于在线/网络视频内容建设方面投入了巨资,从而发展了近乎海量的用户——这些本身就是在现有的管制/规制框架之下完成的。
此外,Amazon还批评FCC把上个世纪的那一套管制体系应用于现代高度发达的数字媒体平台的规制。
又比如,FilmOn则对FCC的相关计划持支持态度,其认为:这样做将可使得电视/视频服务提供商们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好的节目内容,同时促进电视/视频节目内容传输/分发市场的公平竞争。
责任编辑:吴依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