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作为最后一个接入互联网的客厅大屏,吸引了众多互联网厂商的关注和跨界进入。“羊毛出在猪身上”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也随之被带到这个行业中来,低价一再刷新纪录。
据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在2015年02月27日所发布的数据,从2012年到2014年的3年时间内,电视机平均尺寸不断提高分别为37寸、40寸和42寸,而平均单价则分别为3479元、3576元、3456元,基本处于同一水平。这给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利润微薄的电视机行业带来收入和利润双降的压力,使得整机厂商不得不不断升级产品。
全球范围看来,智能电视市场竞争不断加剧,谷歌、三星、LG、苹果等在智能电视领域深入产品创新的基础上,在生态体系建设方面进行前瞻布局,进一步巩固其优势地位,比如:
谷歌在不断优化安卓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打造智能家居系统,使智能电视成为家庭互联网的重要核心;
苹果推出Homekit 平台,联合不同类型厂商并结合已有iOS系统,构建灵活便捷的家庭互联操作新模式;
三星推出自主Tizen 操作系统的智能电视及其他终端产品,建立SmartHome 体系。
跨国公司在关键核心领域的把控以及生态体系建设方面的布局,顺应市场潜在消费趋势,推动智能电视成为家庭互联互通的核心终端。
在此方面,亚太地区有着迅速的发展态势,部分新兴市场增长较为显著——2014年电视出货量为8800万台,预计2018年将达到1 亿台(将保持4%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其中,2014年,中国智能电视渗透率达70%,领先全球。
而由赛迪发布的数据则表明,国内,2014 年:
智能电视市场规模快速提高,总量1759万台,渗透率达70%,比2013年同期提高25%;
超高清电视发展迅速,总量达597万台,市场渗透率为24%;
50寸以上的大尺寸产品总量达650万台,市场渗透率达26%。
互联网企业继续强化智能电视领域发展优势,在市场开拓、资源整合和用户体验方面继续发挥自身特点:
运用线上方式销售产品,极大压缩了渠道运营成本;
硬件价格偏低,以提供内容服务和开展增值业务为主,延伸了智能电视的价值链,对传统彩电企业造成巨大冲击。
传统彩电企业面对互联网模式的加速冲击,积极加快自身转型:
TCL 集团正式发布“智能+互联网,产品+服务”转型战略,推出全球首款量子点电视,在新技术领域率先抢占先机;
长虹转型“多终端协同”战略;
海信整合11 家主流视频网站内容成“聚好看”APP 并发布家庭社交圈“聚享家”APP。此外,海信等多款激光投影电视推向市场,多款便携式投影电视产品以众筹形式拓展融资渠道。
总之,彩电领域迎来互联网转型的全新发展时期。
奥维咨询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各大电视品牌国内市场份额达81%,较上年提高11 个百分点。2014年,长虹、海信、创维、TCL、康佳五大国产品牌超高清电视的全球市场份额达80%,并且在线上销售和四五线市场开拓方面,骨干企业具有较强市场优势。
目前,国内智能电视产业呈现产业链融合竞争加速,创新合作水平提升,生态圈建设进一步完善的特征。
不同类型企业积极布局,构建开放共赢的智能电视生态体系,比如:
中国电信推出以智能电视为核心的智慧家庭服务平台“悦me”,与牌照方、内容方合作,提供丰富视频内容和教育、健康、购物和社区等服务;
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事业群对外发布家庭数字娱乐生态战略,与华数、EA 等伙伴厂商合作,构建“影视+音乐+游戏+教育”的内容生态联盟;
海尔电视和阿里数字娱乐联合发布智能电视系列新品,提出基于智能电视在线游戏、购物、4K视频的全新解决方案。
随着谷歌、苹果、联想、阿里巴巴等IT 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相继进军智能电视领域,为智能电视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冲击,智能电视企业竞争更趋激烈,产业的商业模式和生态系统面临重构。
计算机厂商、互联网厂商、数字内容提供商等通过整合资源将向整机领域渗透,从而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实现制造与运营融合、终端与内容融合、网络与业务融合,智能电视产业链正从制造和售后服务向运营、应用内容提供、增值服务等环节延伸。
传统彩电企业要主动植入开放、透明、分享的互联网精神,顺应智能电视产业由传统的 “硬件”竞争向“硬件+内容+服务”的竞争转变,适应跨企业、跨行业加强合作的发展趋势。
2015年仍将是我国智能电视行业继续深化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年头,市场增长的机会将主要集中在技术升级、线上市场和农村市场的增长。同时智能电视偏低的保有量加上巨大的更新需求,为智能电视的普及提供了条件。
在整个大背景之下,智能电视的内容监管将成为常态。将带来几方面影响:
一是“擦边球”式的业务创新将面临巨大的政策风险;
二是通过资本层面整合产业链的难度加大,“合作分成”模式可能更有效率;
三是入口资源的相对集中,为“用户对内容付费”奠定了基础;
四是严格的内容审查,促使内容服务商对产品经营管理更趋精细化。
国内智能电视领域主要产业政策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发布,主要涉及品牌建设、基金项目、互联网规范和操作系统推广等政策目标。
相较于手机和PC,智能电视在内容和终端方面的管制更为严格,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部分厂商推出了大屏网络智能终端等衍生产品,可能使未来电视机的内涵发生新的变化;
网络机顶盒产品出现爆发式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而部分未经认证许可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游离在管制之外,行业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目前,智能电视竞争除硬件水平比拼外,主要体现在整合内容、改善用户体验上,而集成播控的内容监管方式使得终端厂商无法深度介入内容整合;
互联网上的节目内容可以在计算机、平板、手机、电视等各类终端上播放,对电视机及其生产厂商进行限制,既达不到内容管控的要求,也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创新。
可见,在新的形势下,在保障信息安全与文化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制定适合产业发展的科学管理办法和措施,保护产业创新活力,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已成为行业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