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面临的"新"挑战

2015-02-04 14:05:26来源:科讯广电 热度:
传统电视渠道和电视台受到新媒体强烈冲击
 
全世界的有线电视运营商都在衰落,网络视频、手机视频、OTT正在分流电视台和有线网络的观众,国内视频新媒体用户已经超过4.3亿,正处于持续高速增长阶段。而有线电视用户开始流失。2013年电视台广告收入1302亿,增长处于停滞状态,2014年的广告收入已经开始下降(数据没公开),2014年是电视台走向衰落的起始元年,此后将持续将走下坡路。
 
电视已经失去PC屏和移动屏
 
一是丢失了PC屏,商业视频网站完全打败广电机构的视频新媒体,占据了绝大部分PC屏用户。二是丢失了移动屏幕,随着手机、PAD等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商业视频网站已经快速占据移动视频,广电总局手机电视牌照已经基本失效。
 
总局正在丢失TV屏
 
一是终端管理成效不高,TV终端(包括一体机、盒子等)智能化正在普及和规模上量(预计2016年智能终端存量将超过2亿台),激活率和活跃率不断提升(已经2016年活跃用户将超过1亿)。智能终端和互联网的开放性导致终端厂商可以引导用户刷机、安装商业视频网站APP,总体上看未来智能电视终端用户将可以随意收看互联网视频。总局对终端的ID号控制制度并没有能将终端管控起来,大部分终端游离于政策管控之外。
 
二是市场准入制度没有贯彻。总局实施了市场准入的OTT牌照制度,但是商业视频网站、终端厂商等都开始进入OTT,目前存量智能电视终端80%用户完全没有接入OTT播控,接入播控平台也存在大量刷机和安装商业视频网站APP,目前OTT的据大部分收视和流量都来自商业视频网站。
 
2014年6月份广电总局开始严厉监管,规范牌照商的行为,清退不合规的市场主体,整治OTT盒子等智能终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互联网电视的快速无序发展,但是长期看来,在技术上、业务发展趋势上,互联网电视是不可逆转的,未来数年互联网电视仍旧会保持相当的增长速度;堵塞的监管办法可以延缓发展的速度,但是改变不了发展的趋势。
 
总局监管逻辑转变
 
今年2月,总局发文对商业视频网站自制剧、UGC内容进行规范管理,要求PGC内容制作要有制作许可证,UGC内容要实名。在网络上播出全部实行先审后播。4月开始清网行动下降了部分美剧和自制剧,据说对引进境外剧也将实行先审后播。总局也多次强调互联网电视要按照广播电视的管理标准进行监管。
 
OTT牌照和IPTV牌照的市场准入制度逐渐弱化
 
总局在无法有效监管智能终端和市场准入制度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开始强化内容监管。极有可能的情况是,总局将内容监管作为最重要的监管手段,渠道监管和终端监管在市场冲击下不断弱化。这就意味着OTT市场将逐步放开,广电系的OTT牌照商将直接面临和视频网站的竞争,在体制、资本、技术、经验方面都不是视频网站的对手,牌照商将面临被挤出市场的危险。
 
在采取严格的内容审查监管政策之后,总局在内容源头上把住关,视频内容将符合中央的宣传要求,就完成了其政治任务。OTT牌照和IPTV牌照的市场准入制度就不再重要了,总局极有可能慢慢放弃牌照监管制度,类似现在的手机电视牌照。一旦没有政策支持,完全市场化的牌照商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
 
总局会办电视新媒体吗?
 
在传统广电时代,广电总局成功建设运营了中央级广电媒体,包括央视、CRI、CNR等。“管广电、办广电”都非常成功。正在来临的互联网时代,传统广电正在衰落,视频新媒体逐渐成为主流媒体。总局对视频新媒体实行严格管控制度,但是技术、市场和趋势逐渐冲破政策的限制,总局的监管政策不断调整。面前正在开始从“管主体、管内容、管渠道、管终端”并重向“内容监管为主、其他为辅”的转变。“管”的问题解决了,“办”的问题怎么办?
 
目前总局直属的三大台等广电机构新媒体发展和商业视频网站都不是一个重量级。总局多次发文要求电视台要大力发展网络电视台,在体制、资金、技术等各方面制约下,全国广电系的新媒体仍旧非常弱小。
 
2009年CNTV上线,显示了中央要办新媒体的决心,尽管CNTV在国有媒体中最优秀,和商业视频网站相比还是相差很多。新浪微博的做大、微信的做大,已经让中央看到市场化的新媒体是可以管控的,也是可以利用的。是否要拿出巨资办一个网络电视台,能否成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总局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按照中央的要求,电视内容是必须要做的,是否需要像办三大台那样办新媒体?还是仅仅定位于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行业?

责任编辑:饶军

为您推荐

广电总局关于做好春节播放监管工作通知

为确保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良好秩序,切实落实《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总局17号令)和《广电总局关于禁止播出虚假违法广告和电视“挂角广告”、游动字幕广告的通知》(广发社字〔2005〕547号)等文件的要求,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元旦及春节期间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元旦及春节假日期间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监管重点(一)所有冠名标志是

广电总局印发“科技委七届三次会议纪要”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七届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各单位,科技委委员印发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七届三次会议纪要》。总局科技委七届三次会议于2005年12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中宣部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王太华同志,广电总局副局长、科技委主任张海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太华同志代表总局党组对做好广播影视科技工作和科技委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殷切的期望。他指出,要充

国内IPTV牌照左右为难 积怨爆发待广电总局表态

岁末年初之际,在IPTV身上隐忍已久的积怨终于爆发,各种矛盾迅速公开化、表面化,引起了各方的密切关注。最激烈的冲突发生在2005年12月26日,福建泉州广电以一纸措施严厉的《通告》,叫停了上海文广和中国电信正在泉州推广的上海文广“百事通”IPTV业务。这是开展IPTV业务以来的首次严重冲突。随后,浙江广电也发出了类似通告。在此前后,江苏电信绕开拥有国内唯一IPTV牌照的上海文广,和新华社合作在江苏推广IPTV。中国电信还和长虹合作,以推动电视机上网为名,事实上也在推广IPTV。所有这些事件,直接对IPTV提出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上海文广获得的目前国内唯一的IPTV牌照到底能派上什么用场?其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