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所需投资巨大,一直是制约服务普及和市场竞争的主要因素之一。从促进普遍服务,降低市场进入门槛,鼓励新运营实体进入移动通信市场的角度,各国监管机构普遍对移动网络共享持支持和鼓励态度。根据ITU统计,至2013年5月,全球已有超过80%的监管机构允许运营商共享其移动网络基础设施。在某些国家或地区,由于自然条件等原因(如:加拿大)更是提出强制性要求,将开放网络共享作为获得频谱使用牌照的必要条件之一。
在运营商方面,近年来移动数据业务流量激增,而移动运营商则普遍陷入增量不增收的窘境,降低网络部署和运营成本成为主流运营商的共性需求,网络共享对国际主流运营商的吸引力也不断上升。下图显示了Vodafone对网络共享所能带来的成本下降所做的测算。
图1,由移动网络共享获得的成本下降(来源:Vodafone)
可见,随着网络共享程度的加深(从简单的无源共享,到有源共享、国内异网漫游,直至完全融合),网络成本呈明显下降之势。国际主流运营商之间的共享案例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近年来,国际主流运营商,尤其是饱受经济危机困扰的欧洲运营商,开始加快移动网络共享的步伐。Vodafone、Orange、Telefonica、T-Mobile等运营商两两之间,在不同国家市场已签订了多个移动网络共享协议,从简单的站址共享到较为深入的有源共享,从2G/3G网络到最新部署的4G网络,均在这些共享协议中有所涉及。Orange西班牙子公司的CTO更曾明确表示:“除非我们改变网络部署方式,否则LTE不可能获得成功……,我们必须启动LTE的网络共享”。在Orange集团层面,也为移动网络共享设定了明确的目标。Orange希望至2015年能将超过35%的移动通信基站进行共享。为此Orange与T-Mobile在波兰成立了网络共享合资公司,将各自的2G/3G基站设备进行有源共享。同时,Orange还考虑出售自己的发展中国家市场(非洲、中东、亚洲等地区)的铁塔资源。这两项合计就有望在2013至2015年度内,为Orange集团节省超过3亿欧元的CAPEX和OPEX。
在促进市场竞争方面,网络共享也能起到明显作用。近年来Free Mobile作为新进入者,在法国移动通信市场上掀起大规模价格战,推动法国移动通信资费水平显着降低。而其进入市场的重要基础之一,即为与Orange签订的国内异网漫游协议。通过此种形式的网络共享,使Free Mobile在自身网络覆盖远未完善之时,就能为用户提供全国性移动服务,增强了市场吸引力,奠定了向领先运营商发起挑战的基础。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移动接入网络仍是移动运营商最核心、最重要的资产之一,是影响移动运营商长期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Strategy Analytics的研究发现,不管是移动运营商自身,还是监管机构都对移动网络共享的影响有着多重考虑。
在监管层面,监管机构在利用网络共享,推动普遍服务和降低市场进入门槛的同时,也普遍对网络共享的长期影响有不同程度的担心。担心网络共享影响运营商对网络基础设施的投资积极性,进而削弱运营商的差异化竞争能力,从长远上反而不利于市场竞争,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所以很多国家的监管机构都为移动网络共享设置了前提条件,如要求运营商必须在完成一定程度的网络部署之后(如覆盖一定的人口或国土面积),才能与启动与其它运营商的网络共享谈判,网络共享的深度仅限于无源的站址共享,不能共享有源的基站设备等等。有些监管机构还为网络共享设置了一定的时间期限,在到期之后,监管机构将对网络状态和市场竞争态势进行评估,再决定是否允许相关运营商继续共享网络。
还有部分监管机构通过扩大网络基础设施的供给,来促进市场竞争。如印度监管机构为了促进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定义了一个新的企业类型:第一类基础设施提供商(Infrastructure Provider Category – I, IP-I)。此类企业可投资建设通信基础设施,如铁塔、管道、暗光纤(Dark Fiber)等,并将其出租给电信运营商。在2008年,IP-I企业的经营范围被进一步扩大,可为牌照持有者建设有源的通信基础设施。但是IP-I企业不能获得频谱牌照,不能拥有自有的有源基础设施。由于印度监管机构为IP-I类企业设定的注册流程简单,并允许100%的外国直接投资(在基础电信服务领域,印度允许的外资上限则为74%),此类基础设施提供商获得了较大发展。至2013年初,印度市场上已有超过350家IP-I类企业,促进了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降低了运营商进入市场的门槛。
对于移动运营商,在网络共享过程中则需要面对更为复杂的影响与后果。尤其对于需要成立合资公司,将存量资产注入合资公司的情况,其资产价值评估、股权比例分配、管理团队构成、与母公司的关系,尤其是不同母公司之间对网络部署需求出现不同意见之时的协调机制等等,都是合资公司持续稳定运营所必须面对的难题与挑战。国际市场上一些典型的网络基础设施合资企业,如印度的Indus Towers、瑞典的Net4Mobility等,都已经做了很多的探索和尝试,可作为后来者的参考和借鉴。
移动运营商在享受网络共享带来的直接成本降低之时,也必须承受由网络共享而产生的间接成本的增加。网络共享必然使运营商网络的独立性下降,并随之带来网络投资决策流程的减慢,以及更多、更为繁琐耗时的协调工作。同时,网络基础设施的共享乃至外包(给第三方公司),从长远看,可能将削弱运营商对网络部署工作的理解以及相关的技术能力,这对运营商进行有效的战略决策以及保持长期的竞争能力,可能也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些都是网络共享带来的间接成本,需要运营商在启动网络共享时进行仔细评估。合理缜密的网络共享机制设计也有助于降低此类间接成本。
传统上,网络共享多发生于偏远的低业务量地区,以实现网络覆盖和普遍服务为主要目标。但Strategy Analytics的研究发现,随着移动数据业务的不断发展,城市高业务量地区站址需求也在不断上升,而站址、回传链路等基础设施的供给则日趋紧张,基础设施价值日益攀升。这就促使了网络共享的关注重心从偏远低业务量地区向城市高业务量地区的转移,网络共享的目标也从单纯的实现网络覆盖向覆盖与容量兼顾转移。
在这一趋势下,传统的基础设施公司也在逐渐调整自身的发展方向,如美国的Crown Castle 、American Tower等铁塔公司几年来就在不断提升城市地区屋顶站在自有站址组合中的比例,以迎合运营商对城区高业务量地区站址的需求。同时,一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模式也逐渐浮现。产业链上不同环节的公司均开始探索“网络即服务”(Network as a Service)或者更为聚焦的“小基站即服务”(Small Cell as a Service, SCaaS)的模式。
目前小基站作为提升移动网络容量的重要手段,已被产业界广泛认可和接受。在LTE实现基本的网络覆盖之后,小基站将逐渐成为网络部署的重点之一。而高密度的小基站部署必将对通信基础设施资源提出更高的需求。站址、回传链路乃至供电都可能成为制约小基站部署的因素,高密度部署也将引起设备安装和日常维护的工作量上升,抬升人工支出。SCaaS的概念旨在由第三方公司为运营商汇集站址资源,准备回传、供电等基础设施,形成统一的基础设施平台,为多家运营商提供中立的部署和管理服务。
如英国的有线电视和宽带业务提供商Virgin Media就于2013年进行了SCaaS概念的验证试验,通过与市政当局等多家合作伙伴合作,汇集路灯杆、视频监控抱杆、建筑物外立面、广告牌等站址资源,并利用Virgin Media相对丰富的宽带接入资源作为回传链路的配套,形成统一、中立的小基站部署平台(如下图所示)。
图2,SCaaS模式示意图(来源:Virgin Media)
除以Virgin Media为代表的宽带业务提供商外,IT管理服务公司(如Colt)、系统设备制造商(如爱立信)等也都提出了自己的SCaaS模式。SCaaS模式一方面可以汇集多方资源,降低小基站的引入门槛,帮助运营商加快小基站的部署步伐。但另一方面,SCaaS提供商凭借统一的基础设施资源平台,有望在产业链中获得更大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协调与运营商的关系将成为SCaaS模式必须面临的问题。
综上所述,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享是国际主流运营商和监管机构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共享的范围、深度及具体实施细则将对市场竞争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同时,网络共享的模式和主要目标也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其发展趋势及长期影响也应引起产业界的充分关注。Strategy Analytics的Wireless Networks and Platforms研究服务在最近的研究报告(“无线网络共享 – 网络批发、合资公司与小基站即服务”和“小基站即服务 – 爱立信、华为与阿尔卡特朗讯构建小基站部署的新模式”)中,分别对移动网络共享的典型案例、经验教训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可为产业界更为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支持和参考。
责任编辑: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