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势所趋:运营商参与互联网业务运营
2013-10-29 08:16:49来源: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作者:DVBCN主编 李远东热度:
目前我国三网融合的推进基本上仍仅局限于相关各方对存量市场的博弈,很难实现有效突破,如何集各方之力摸索出一条有效的融合创新之路,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话题。电信、广电、互联网应该是未来的合作者,而不是单纯的竞争者,发展方向应该是竞合——这对于三网融合的突破非常重要。
笔者在参加完今年的国际传输与覆盖研讨大会后,对这一点的感受更深。运营商需要加强与互联网服务(如OTT TV)提供商共同探讨如何提高运营商价值宽带用户以及对宽带用户的粘性。
前不久,法国电信Orange向Google收取部分流量费用引起了业界的激烈讨论。Google同意为他们发送的数据流量付费,Orange用从Google获得的收入维护网络,确保用户能够快速访问Google内容,Google也借此提升其高端用户的业务体验,从而获得双赢。针对本次事件,著名咨询公司Infonetics的分析师Julien Blin认为:“未来会有更多的运营商迫使内容提供商为其数据流量买单”。
又如,Netflix和网络运营商之间开展了Open Connect合作模式,由运营商在数据中心部署Netflix CDN边缘服务器,将热点视频推送到运营商的数据中心。这既能降低Netflix的带宽成本,也能减少运营商网络扩容的压力,同时也提升了消费者的视频体验,是一个真正多赢的方案,打造了云管端协同的共赢生态圈:Netflix每月向每用户收取7.99美元,其中,支付给内容提供商3.00美元,支付给CDN传输0.15美元,支付给市场营销和管理2.26美元,从而,Netflix获得利润2.58美元。再来看运营商的收益:除获取CDN传输0.15美元的ARPU之外,运营商获得的宽带接入ARPU为29.99美元。
再如国内的天津联通与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及本地广电合作,在相互合作方面也做了很有价值的尝试。其中,天津联通是天津本地主流的固网运营商,其FTTH已覆盖天津主要城区,能够为用户提供10M甚至更高的带宽,银河互联网电视有限公司是由爱奇艺作为主要内容提供方组建的专注于大屏幕互联网电视产业的企业。他们通过优势互补,实践了良好的业务运作和多赢的商业模式:天津联通减免内容方带宽租赁成本,而银河为天津联通用户提供5M 1080P高清视频和丰富的视频内容,双方共同打造天津联通面向10M FTTx高价值用户的精品套餐。天津联通一方面通过提供差异化的视频体验与竞争对手拉大差距,发展了更多用户;另一方面借助银河丰富的高清内容,凸显了带宽价值,牵引用户提速并实现提价。而银河则通过这种模式,突破了传统互联网视频主要通过广告实现收入的模式,实现了面向最终用户的前向收费,获得了稳定的用户和收入。
以上事实的背后,反映着一个大的趋势:电信运营商通过开放网络能力参与到互联网业务运营。
电信运营商作为互联网企业和最终宽带用户之间的价值传递者,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可以说,电信运营商如何参与到价值链上下游的合作,是推动宽带价值链走向良性循环的关键。
互联网企业无法从运营商网络侧获取用户实际的网络能力,导致互联网业务上线之后,无法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优化业务体验。与此同时,宽带用户由于得不到更好的业务体验,导致用户对更高带宽需求的驱动力不强,进而用户不愿意选择向更高带宽的业务迁移。这个现象在宽带价值链上体现为,从互联网业务侧向最终宽带用户侧看是一片漆黑,而从最终宽带用户侧向互联网业务侧看则是体验不高。宽带价值链上的这两个裂谷将直接导致宽带价值链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而根据一些运营商的测算,近几年互联网带宽每年都增长70%到100%,以至于有人开始担心,基于摩尔定律的路由器技术发展能否跟得上互联网流量增长的步伐。挑战不仅仅是技术上的,也有商业上的:快速的流量增长意味着快速的网络扩容和持续投资,这给运营商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压力。与此同时,虽然宽带提速了,但运营商的宽带ARPU并没有同比例增加,甚至出现提速不提价、增量不增收的局面。一些人担心,长此以往,运营商将无法在财务上支撑下去。
流量增长不但给运营商带来了成本压力,也给互联网内容行业带来了成本压力。大部分互联网视频网站的收入主要靠广告,成本则主要来自版权和带宽。为了降低运营成本,不少视频网站牺牲了视频质量以降低带宽成本,而这却降低了消费者的观看意愿,使得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和运营商的宽带收入下降。如此,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因此,要理清楚宽带用户、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内在关系,并在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让运营商参与到内容运营当中,有效运用运营商对网络资源的理解和管控能力,实现对互联网业务体验的优化,并将优化过的业务体验直观地传递给最终用户。相关商业模式创新模式将在数字电视中文网于今年十一月举办的亚太OTT TV峰会上进行深入探讨。互联网企业是互联网价值的创造者,最终用户是互联网价值的受用者,而运营商则是互联网价值的传递者:运营商通过向后端的互联网企业提供差异化、有保障的网络能力,与之形成一种利益分成的合作模式,这样的商业模式也能够通过网络能力的差异化提供,实现宽带提速价值的直观化,同样能够使带宽资源增值。
这就要求运营商和互联网业务提供商加强合作,根据互联网业务的实际需求开放网络能力,并将互联网业务需求和网络实际能力两方面进行耦合,从而优化互联网业务体验,并使优化后的宽带业务体验能够直观地传递给用户。另一方面,通过用户体验提升带来的互联网业务付费用户数的增长,也增强了互联网企业用户的忠诚度,并帮助互联网企业获得更多优质用户。
在上述大趋势之下,随着宽带中国和促进信息消费的推进及各种新的信息消费产品形态的出现,有线数字电视、IPTV和OTT TV的内容、业务发展方向、业务发展模式、商业模式等都将朝着融合创新的方向发展,业务创新、产业融合、开放合作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
责任编辑:方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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