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IPTV和OTT发展之前,先明确一下这两个概念。并不是通过IP传输的视频都称为IPTV,否则IPTV和OTT就没有区别了。尽管业界对IPTV有不同的理解,但ITU-T、ETSI和ATIS都将IPTV定义为通过可以管控的有质量和安全保证的IP网络进行视频业务传输的业务,其典型特征是与运营商和网络紧密相关。
OTT(Over The Top)本意是叠加在运营商网络之上的业务(视频业务只是其中之一),只要能够接入互联网就可以开展业务,与运营商和网络无关。两者本质的差别是IPTV通过专用保障的网络传输,OTT通过公共的尽力而为的互联网传输。在运作模式上,IPTV用户来自运营商的宽带用户,内容来自运营商或合作伙伴;而OTT的用户则非常广泛,可以是内容运营商的用户、网络运营商的用户,甚至终端厂商的用户,内容更多来自互联网。
IPTV依然缓慢发展
IPTV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但是大规模商用要到2002年。2002年,意大利FASTWEB通过捆绑宽带业务提供Triple Play套餐,迅速发展Triple Play业务,从TI吸引了大量宽带用户,一度成为IPTV业界的旗帜。这种业务的商业模式是通过赠送TV业务来拓展宽带用户,IPTV仅仅作为增值业务而存在。之后有很多运营商效法这种模式,如法国最大的IPTV运营商FREE等。
其他运营商被迫应战,从而掀起了2005年开始的全球范围内的IPTV热潮,也诞生了“阿朗+微软”的典型方案,很多国家的第一大固网运营商都采用了该方案。但是,由于IPTV对网络的苛刻要求,都迟迟没有成功商用。采用该方案的大部分运营商都被迫放弃该计划,到现在IPTV都没有开展起来,这些运营商包括:意大利TI、澳大利亚电信TELSTRA、墨西哥电信TELEMAX、南非电信TELKOM等。
目前,IPTV在国际上依然缓慢发展着,中国由于政策的原因发展势头比较好。
OTT商业模式尚不清晰
OTT思想最早起源于微软的维纳斯计划,但维纳斯计划没有将OTT发扬光大,反而将微软推上了封闭的IPTV领导者之路。现在所说的OTT的概念于2008年提出,但直到Netflix将OTT应用于视频传输,才快速发酵,并一度成为过去两年的热点。Google TV将OTT推向了高潮,并且有成为主流视频传送技术和替代IPTV的趋势。但自2009年至今的发展中,Netflix经历了快速发展,到停滞,到下滑的快速变化,大部分OTT运营商都无法盈利。OTT的发展遇到了瓶颈和困难,问题在哪儿?有技术方面的问题,也有商用模式的问题。
技术方面,OTT采用的是HTTP单播,虽然有可变码率的支持,还是无法支持黄金时段大规模观看某一直播频道的情况,而且在电视屏幕特别关注的频道切换速度和视频质量上,也有待进一步提高。P2P和P4P技术,将会让OTT的传输技术越来越成熟。从技术上说,OTT的开放性将引领未来是毋庸置疑的,但技术的长期发展需要利益支撑下的创新。
商业模式方面,互联网视频有免费的传统,即使收费也是低价的,Netflix的成功和美国特殊的商业环境有关。但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Netflix碰到了天花板而且开始下滑。Google TV也在短时间内默认了失败,为什么呢?答案是内容。必须观看的或者习惯通过电视屏幕观看的内容异常重要,特别是一些关键直播内容。无论是Netflix还是Google、Apple TV,他们遇到的问题是一致的,就是在试图获取关键内容时,遭到了所有付费电视运营商的反对(或需付出高昂的代价)。大的付费电视运营商都是内容制作商,很自然会抵制将关键内容卖给OTT内容运营商。缺少了关键内容的OTT运营商,也就丧失了关键竞争力。中国市场也是这样,尽管有多家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但是如果缺乏了关键的本地直播内容,用户也不会放弃原来的电视服务供应商而转投互联网电视运营商。
国外传统OTT运营商开始和付费电视运营商合作,通过付费电视运营商的基本业务去叠加OTT。对付费电视运营商来说,增加了内容范围,而OTT运营商获得的收入不会对其主业务构成威胁(Netflix的收入是COMCAST的3%);对于OTT运营商来说,不需要花很大力气去拓展营销渠道。苹果、微软和HULU等都在积极寻求与付费电视运营商合作。国内对于OTT和付费电视服务的关系尚不清晰,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广电、OTT牌照商和OTT内容商都走在努力获取最终用户的路上。
一段时间内将并存
至此,我们看出,IPTV的问题在于其对网络要求高和封闭的技术系统,国内还有牌照的问题;OTT的问题在于其技术达不到取代付费电视业务的质量保证,也存在着商业模式和关键内容获取上的困难。随着数据网络发展,技术逐步进化,IPTV和OTT这两种服务将如何向前发展?仅仅作为宽带的增值业务或者捆绑宽带用户的手段?传统IPTV技术是否会被OTT技术或者更有效的TV业务所取代?
首先分析一下IPTV当前的发展环境。IPTV还在继续发展,技术也在提高,低码高清等技术让传输成本大大降低。很多电信运营商的IPTV传输网络已经建立,如中国电信的CN2、美国大部分运营商的VDSL2捆绑技术,都已经能够支撑IPTV的发展。因此,基于跟广电体系的竞争,美加和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将继续发展IPTV。在其他市场上,情况就不一样了。在欧洲,由于所有运营商都可以获得DVB牌照,对于IPTV和传统广电运营商,DVB+OTT的解决方案更具吸引力。该方案可以解决OTT目前面临的黄金时间点的直播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广电的互动性问题,而且机顶盒的成本增加很少,正在成为快速发展的业务模式。从事过IPTV现在彻底放弃而转向DVB+OTT的运营商有:TI、VDF、TELSTRA、TELEMEX等。
另一方面,OTT本身面临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解决,这也让IPTV有继续存在的机会。虽然在技术上,OTT存在取代IPTV的可能,但是,商业模式的问题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对抗,可能让OTT在IPTV发展很好的地区直接被IPTV所吸收,OTT仅作为IPTV的一个增值业务。北美的广电运营商和IPTV运营商,都已经在将OTT作为其补充业务的现实,也充分说明了NETFLIX等新兴内容商主宰的OTT业务的尴尬处境。
此外,讨论两种业务的发展走向,不能忽略网络运营商之间的竞争问题。电信阵营中竞争的结果肯定是综合运营商,而不存在单纯的固网和移动网络运营商;广电运营商双向改造的终极目标是FTTx,也会变成宽带和视频业务合一的网络。在这种终极网络环境下,网络和内容可以完全分离,技术不是关键,关键是内容商和网络商之间的利益捆绑关系。这种捆绑关系也将在很长时间内左右OTT和IPTV以及传统DVB的竞争关系。
综上所述,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IPTV和OTT将并存,并且还会存在着OTT依附IPTV和DVB运营商的情况。IPTV主要存在于已经为IPTV业务铺好道路的电信运营商市场上,并将继续存在,但是要提升运维效率、降低TCO。随着宽带的逐步提升,OTT会出现爆炸式增长,会作为付费电视的附属业务存在于MSO和电信运营商中,也会单独存在于某些特殊用户群体中(如美国的华裔人群等),暂时无法取代付费电视在电视市场的主导地位。但是,随着网络逐步向终极化发展,OTT技术的开放性和灵活性,会占有越来越明显的优势。或者说,技术上OTT会赢,商用模式上会因市场而异。
责任编辑: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