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有线电视行业将纳入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然而,整个行业乃至各地税务部门目前都还没有做好具体执行层面的准备工作,国家希望通过营改增取消重复征税,为企业减负,进而刺激消费的初衷,对有线行业整体而言却将反而带来税赋的增加,整个行业正面临营改增带来的重大考验,“营改增”绝不只是简单的财务会计核算方式的改变,而是会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的重大变革。
营改增:从试点到全国
2011年1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上海市首先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营改增的初衷是取消重复征税,并将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打通,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转变。通过营改增,为企业减负,进而刺激消费。
据报道,截至今年2月底,上海全市共有16.4万户企业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范围,比年初的11.8万户新增了4.6万户。营改增以来,上海区域内合计减税约200亿元,一年内吸引新增5万多户投资企业。纳入试点的行业产值呈两位数增长,还推动了企业资产重组,激活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了新的抓手。
为此,国家开始将营改增试点迅速扩大到8个省市。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试点地区扩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
试点一年来,营改增取得一定成绩,据统计,2012年,营改增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90%。
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据官方测算,全部试点地区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这意味着国家今年将拿出1200亿的预算用于营改增的减税。
有线行业8月1日起营改增
根据前述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将在8月1日纳入营改增试点。然而,对于有线电视行业是否纳入其中,从字面定义来看还显得有些模糊。
据了解,几乎全国所有的有线电视运营企业在营改增方面都还没有做好相关的准备,甚至各地的税务部门对于有线行业是否纳入、哪些业务纳入、哪些进项可抵扣、发票如何处理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还说法不一。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有线委”)作为有线电视的行业组织,此前曾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过相关情况,提出有线电视网络是属于“传输”,而非“播映”,当初在台网一体的有线电视台的阶段是有播映权的,在实行网台分离之后,有线电视网络的职责只是“传输”,播映权是在电视台手中。
然而,由于网台分离之后,在国家税务部门的业务性质分类中,并没有增加“传输”的一项。因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的解读,已明确有线电视行业纳入将于8月1日启动的营改增试点范围之中。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七)条第3款对此的解释为:“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有线装置播映广播电视节目(作品)的业务活动。”
在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手册》(第二版)中,明确指出:有电视网络公司向用户收取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或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应按照“广播影视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向电视台收取的落地费,暂不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
有线行业面临“营改增”重大考验
一方面,有线电视行业已明确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范围,8月1日大限马上来临;另一方面,整个行业乃至税务部门在实操层面还有很多具体事情还没有准备。更令人担忧的是,国家本来希望通过营改增给企业减负,但从目前的分析来看,对有线行业整体而言,税赋却将不降反升!这将给有线行业的收入、利润带来很大的影响,整个有线行业正面临“营改增”带来的重大考验。
在如此紧迫的形势之下,有线委在7月8-9日在京举办了有线行业营改增座谈会,全国近30家网络公司参加。会议邀请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以及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和技术总监来讲课,令各地有线同仁对国家在营改增方面的政策背景、税改的历史沿革有了战略高度的认识,对有线行业应对营改增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了解。
在9日的座谈会上,各地有线运营商介绍了各自面临的问题,并对营改增带来的变化及如何应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归纳起来大概有如下几点:
1、行业整体将收入及利润减少、税赋增加
根据营改增的政策,机房、薪酬福利及消费的费用都是不能作为进项进行抵扣的。与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相关的进项,主要是数字电视平台系统设备、网络数字化改造、机顶盒终端等,网络改造方面的投入可能也需要把与基本收视服务无关的部分(比如为数据业务而做的双向网改工程)进行配比扣除。
然而,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有线电视用户接近2.2亿,其中超过1.5亿已完成数字化,数字化程度已超过68%。就是说整个有线行业在数字化方面的投资已完成了绝大部分,带来的后果就是营改增之后,大部分公司能够抵扣的进项很少,因此带来了税赋的增加。
座谈会上了解到,部分省网自己做了测算,营改增之后由于价税分离,每年将减少数千万的收入,利润相应降低几千万。只有像河南、江西、山东等数字化及网络改造程度还不太高的省份在营改增初期可以减少税赋,但在为期几年的数字化改造完成之后,依然面临进项缺乏的问题。
在理论上,增值税是“环环抵扣、增值征税”,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但对于有线行业而言,虽然依据《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有可能将增值税纳入定价,但在具体操作中难度极大。
2、政策的一致性及实操层面尚存诸多问题
多个省市的税务部门对于有线行业在8月1日是否纳入营改增试点、哪些业务纳入、哪些进项可抵扣等政策说法不一,甚至有的省税务局说纳入,而省会城市的税务局说不纳入。对于明确表示纳入的,在具体实操层面依然还有很多问题没有理清。
比如,这次营改增将基本收视维护费纳入,而数据业务尚不纳入,但在实际的网络建设及改造工程中这些投入是一并进行的,如何进行配比计算以清晰界定进项的边界,就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
比如,一省一网的总分结构是否合并纳税的问题。在“一省一网”的网络整合之后,各地市的有线网络成为分公司或子公司,而省公司大多进行统一的采购,这就形成了省公司有进项没销项,分子公司有销项没进项的现状。此外,对于省公司所购买的各类设备移交给分子公司使用时,又有“视同销售”之嫌。因此,能否将总公司与分子公司进行合并纳税,有些省份还分为一级分公司和二级分公司,是否全部纳入等等问题,都亟待厘清和解决。
还有许多具体实操层面,比如发票问题,由于有些业务是捆绑打包销售的,那么究竟是开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销项方面,银行代开的发票怎么处理?如果对用户采用总分开票,税控机和发票量将非常大,而且会出现某个营业厅用完了,但其他营业厅还有,就不允许购买新发票的情况等等。
3、有线行业尚未准备好
本次座谈会出席的代表多为财务总监、财务部负责人等财务人员,从某个角度可以反映出各地有线运营商高层尚未对营改增对于经营的重大影响引起充分的重视。许善达会长在报告中强调,“应对营改增,应该是一把手工程”,因为它不仅仅是财务部门如何处理的事情,涉及到企业内部机制的优化管理和业务、营销、采购等多个部门。要做好营改增的应对,要做好科学全面的测算与评估,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税务筹划,甚至涉及企业的资产重组,对进项、销项进行结构性调整,才能分享到国家减税政策的蛋糕。
除了前述的现存诸多问题之外,各地有线运营商的BOSS运营支撑系统也需要配合营改增进行相应的改造,而这方面的工作现在还仅仅停留在计划的层面。BOSS的改造需要时间,但是,8月1日的大限马上就要来临。可以想见,届时有线行业在营改增的问题上,难免会出现一段时间的“混乱”。
与有线行业的匆忙应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电信行业的三大运营商对于营改增早已做了大量的咨询研究、政策公关、内部培训等工作,这次营改增也争取到了“择机”启动的政策。在媒体舆论方面,电信行业早已开始“发声”,在此仅引用两篇今年3月和5月的文章:
通信产业网:营改增“入侵”电信业运营商利润、营销体系将遇考验http://www.ccidcom.com/html/yunyingshang/201303/04-195481.html
财新《新世纪》:电信“营改增”考验http://magazine.caixin.com/2013-05-10/100526362_1.html
而广电阵营,则显得悄无声息。
有线委组织各地企业积极应对
在有线行业面临营改增的重大考验之际,中广协会有线委主动承担起行业协会的职责,组织各地有线运营商进行座谈,探讨积极应对之策。
7月7日,有线委与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监督管理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简称“中税协”)签署了战略协议,请中税协为有线行业提供专业涉税中介服务,提高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税务风险防范能力。双方约定,要充分发挥两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为双方会员在专业涉税中介服务方面搭建沟通、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据了解,有线委于7月10日向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下发了“关于联合邀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帮助有线行业开展‘营改增’工作专项调查的联系函”,期望通过中税协组织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对各地有线网络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将相关数据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形成一份能够代表有线行业营改增方面的调查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有线行业营改增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上海市的营改增试点中,也出现了一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的现象。对此,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胡兰芳表示是由于这些企业的成本构成、发展阶段、行业特点以及对营改增政策的适应程度等原因所致。
有线行业正是因为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成本构成等方面有一定特殊性,因此若按照目前的营改增政策,将出现税赋不降反升的局面。有专家指出,“应该申请作为特殊行业采用额定征收方式,或者探讨返税、专项减免或其他补贴方式。”
有线行业的“营改增”大考,值得我们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王旭